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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小说>穿越男频文中的恶毒女配 > 4050(第13页)

4050(第13页)

翘起的唇角不动

,僵住。

“啊?同乡?”铁狗眨巴大眼睛,“敢问大人是岐村哪的?我家就住在村东头的大胡杨树下,是做箩筐营生的,我爹是村里有名的木工,叫铁木真。”

“欸……我好像的确见过大人。”

“真的吗?”她好奇,“那你们同龄,小时候一起玩过没?说不定是什么失散多年的儿时玩伴。”

铁狗低头思考:“沈……大人是不是叫做沈志宇?”

“大人脸上的那颗痣,讓我想起之前村里有个孩子也是这样。”

“对,他就叫这个!”

方霜见拍手:“真巧啊!你们竟然小时候见过面,太有缘分了。”

哼哼哼,死装哥做流浪汉偷鸡摸狗的历史要被揭开了。

她就喜歡看沈知聿一脸窘迫的模样。

辛辛苦苦给皇帝做牛马的社畜,以前偷过别人家的鸡鸭,谁懂这个反差有多好笑。

之前只有她懂,现在妹夫也懂哈哈哈哈。

身边男人却不像她所想的那样。

“是啊,好巧。”他在笑,双眸毫无笑意,反而浓厚杀意掩藏不住。

方霜见和铁狗被喜悦冲昏头,根本不知他的眼神何其阴森。

回府后,方霜见将珍珠叫到房中。

“那个铁狗我知道了。”她与沈知聿坐在主坐,冷静端庄的模样,倒是与林氏有些相像。

身边男人不说话,摩挲指节上的玉扳指,若有所思。

“啊……小姐知道了……”

珍珠咬唇,噗通跪在地上:“小姐原谅我吧!我再也不偷偷收回扣了!”

她也不想,无奈铁狗每次都便宜把鱼卖她,采买钱没花完,她就会自己收着,闲暇时与铁狗一起去下馆子听戏。

“……收回扣?”

“先不说这个,”女主人顿了顿,“我想问问你心里对铁狗是怎么想的。”

珍珠脸红:“嗯……挺喜歡的……”

古代的人命短,也更早熟,她十五六岁的时候还整天幻想当大明星,琢磨怎么找妈妈多要钱去喝学校门口的西米露。

她十五岁喜欢的男生,还是乙女游戏里的男主角,要么就是看偶像剧喜欢上哪个男明星,对身边的男孩子没有一点好感,只觉得幼稚恶心。

“那珍珠项链就是他送你的?”

“嗯……生辰那日送的。”

珍珠脖子上戴的确是好珍珠,一看就价值不菲,对于渔民来说也是如此,起码值半个小铺子。

说实话,方霜见不支持这种恋爱,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一盘散沙,物质条件差也是一样。

她一直理解不了出租屋文学,那种阴冷潮濕的环境,为什么会喜欢,但凡住过出租屋,就不会喜欢。

出租屋是真的会要命。

窄小的屋子堆满东西,到处都是老鼠蟑螂,整日都见不到阳光,身上会起各种红疹子,从前蜷居在出租屋的经历,成了她挥之不去的阴影。

所以,宁愿富有但没有爱,都不要在寒冷的冬日与爱人拥抱取暖。

这是她畸形的原则。

“很贵吧?”她问。

自然是比不上她的那些昂贵首饰,与用金丝织成的衣料。

“应该是吧……铁牛说,是开蚌壳开出来的,子衿姐姐说珠子够她抽一整年烟。”珍珠笑笑,“奴婢估计做十年丫鬟都买不起。”

“他能讓你高兴,就是值得的。”她也笑,鼻尖莫名漫上酸楚。

她不明白,为什么人生能够不考虑钱只考虑快乐呢?

小时她怨恨家,怨恨父母为什么那么穷,穷讓她无法优雅,穷让她活得拧巴。

之后她早早離开家,投身进纸醉金迷的名利场后便再也不愿回到小城。

穿进这本书的时候,她已经五年没和父母见过面,甚至还打算更久。

她始终无法与原生家庭和解,也不愿面对从前困窘的自己。

一只温暖的手覆在她手背,抚摸她被冷风吹得通红的骨节。

“夫人说得对,只要你们之间有爱,就是值得的。”沈知聿说,“珍珠珍贵,更贵的是情,亲情、友情、爱情,都是如此。”

“……嗯。”她颔首。

这男人真是油嘴滑舌,只会说漂亮话。

能怎么办,继续过下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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