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面前的男人眼神闪烁了一下,才慌忙改口:“陈轩南,你怎麽上来了。”
祝佳音脸上带着强忍的笑意,对陈轩南道:“来得真及时,不然我们还要绕一圈把她送回去呢。”
回头拍拍叶青溪肩头:“那你跟他走,没问题吧?”
叶青溪揉揉自己的太阳xue,想起上午两人在电话里的约定,不清不楚地嗯了一声。
“那到家跟我来个信息。”
祝佳音放心地先行告别,下去停车场找于飞航了。
叶青溪收起手机,塞到包里。但见男人将先前祝佳音做过的椅子往她这边拉了一下,径自坐过来,与她膝盖相对。
“喝了多少?”
她没擡头看他,注意力全在他脚尖。
这是双棕色的麂皮便鞋,系带设计。他两只脚外开,将她的小腿并脚包围其中,看上去分外强势。
“6瓶啤的,两个人。”
“就这些?”
“……还有三杯鸡尾酒。”
“很能喝嘛。”他依旧笑眯眯地,目光扫过桌上的杯子,往落地窗上看去,不知是在欣赏外面的海景,还是映在窗户上的倩影,“那还能走路吗?”
她笑了一声:“小瞧我啊。”
说着就扶着桌子,拎包起身。
他侧身给她让道,还做了个请的手势。
酒劲上头,猛的起身时有点天旋地转,叶青溪恍惚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却又分辨不出来,只好集中精力往前走。
她脚步看上去很稳,但每一步都好像踩在棉花上,轻飘飘的没有实感。
刚走两步,就听旁边的人说:“别逞能了。”
然後不由分说将她的手提包接过,又将她的胳膊牵起来,顺势放到自己臂弯里。
叶青溪模模糊糊笑了一下,便由他去了。
*
老派的雷克萨斯LX570目前已经绝版,内饰油腻,但老钱味十足。
珍珠白的漆面即便在夜晚看起来也不遑多让,整车最让她喜欢的就是令人感到舒心的隔音效果。其次是表现惊艳的马克莱文森音响,第三则是无敌的视野。
可以说唯一的缺点就是耗油。
叶青溪坚持坐副驾,而不是躺到後座上,只为了证明自己并没有多醉。
陈轩南没有多说,只是看她一眼:“去你那还是我那?”
叶青溪瞪他:“去酒店啊,干什麽就跑人家里去,自己什麽身份不知道吗?”
酒壮怂人胆,更何况她这原本就不怂的,一喝酒更是狂到没边。
对方没吭声,过了一阵试探道:“四季?”
叶青溪闭着眼哼了一声算是应了,感觉车子平稳行驶起来,缓了缓又道:“听会儿歌。”
“你自己连自己放吧,这车里没什麽好歌。”
也是,就陈轩南这品味,昏昏沉沉间,她拿手机连了蓝牙,随手开始播最新收藏的那首《莫愁乡》。
陈轩南一听就无奈笑了:“你最近口味转变有点快啊。”
“你不懂,你怎麽懂?这歌多好听啊,这是牛马之歌,你又没当牛做马过,你怎麽懂?”
她不服气地说着,干脆跟着歌词哼唱起来。
可惜这歌太快了,她根本跟不上,调又太低,她唱得支离破碎,怪莫怪样,摇头晃脑,乐此不疲。
“几度梦回莫愁乡,回回梦的都不重样。
纸飞机掠过操场後,铁了心要流浪。
哪管前路几多长,偏信远方有朝阳……”[1]
一曲唱毕,还意犹未尽,她转头问男人:“我唱得好听吗?”
“不知道该怎麽评价。”他说,“我可能不懂音乐。”
叶青溪骂一句扫兴,又道:“快给我鼓掌!”
“……开着车呢,鼓不了。”
叶青溪气不过,伸手到他胳膊内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