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的辛家少主,比他们更年轻,比他们更倨傲,却势如破竹般,成了排资论辈的军营中,数一数二的人物。
其实他也并无再多的经验了,那一点骁勇,一点用兵如神,一半是好学好问,剩下一半,是天赐。
可孙玮已无心力,再与这些少年称兄道弟了,他成了最老沉持重的将领,除了旨意和命令外,再无杂念。
百人快马加鞭,很快就要进北疆。
就在离北疆境不到十里的山林里,孙玮下令,全队修整。
几日赶路下来,这群小兵对他早已心服口服,听到命令,虽有质疑声,但还是照做。
只欢欢闹闹地凿开了冰,抓了几条鱼,商讨着架起了枯木火堆,烤着鱼,又凑到孙玮面前问:“止正,为何要停在何处?”
孙玮,字止正。
还有人出谋划策着:“我们该杀他个措手不及,快去快回……我娘还等着我回去过年呢。”
被同僚笑:“你是急着去见你的新媳妇吧。”
孙玮听着他们的嬉嬉笑笑,并未出口斥责他们的浮躁和莽撞,一张本就严肃的面庞,自近了北疆後,就变得更为肃然,只道:“只停留一日,明日便去浚县军营中,等见过封老将军後,再行动。”
许是不放心,还是补充了一句:“今夜莫要惹事。”
有人“切”了一声,表示对他指令的不满。
在私下,这些士兵早已商定了策略,是要闪击牛首山,打乱这群贼匪。
孙玮虽未刻意打听,却也明白他们的心思。
或许年轻人都有几分锐性,正如这群新兵想着快去快回一般,辛之聿过去带兵打仗的行事作风,也是如此。
一人或几人,一声招呼都不打,也不给征兆,就直直地冲入了敌方的大营,又总能杀得对方溃散。
可夹路相逢勇者胜。
孙玮并无必胜的决心,他沉着心,继续盘算。
据沿路逃窜出来的百姓所言,北疆三郡有二已成了玄裳军的地盘——这群落草为寇的山匪们,扯起了大旗,因衣物多着黑色,便自称为了玄裳军。
其中大部分人,在此之前只是手无寸铁的百姓,这东凑西凑的队伍,势必比不上从前的辛家军的,但因辛之聿的存在,孙玮并不敢带着这群稚嫩的士兵去送死。
孙玮再次嘱咐在此地休息,禁止他们前往太远处问百姓要粮,或四散赏景。
小兵们不大情愿,但还是应下。
随後,他独自思索着,前进道路。
天色很快便暗下来,先前烤鱼用的篝火有了作用,小兵们很雀跃,还有几人唱起了歌。
孙玮厉声呵斥:“莫要异动。”又命令他们将篝火熄灭,不许再唱。
这次,小兵都不愿了。
他们本就是富家出身,都算饱读军书,更何况此地离北疆尚有距离,无论如何都不会因一点火光,或几道歌声,就暴露了行踪。
况且——
一人不满出声:“我们是剿匪而来,何必偷偷摸摸,反而像做贼?更何况,当地守军就在不远处……”
孙玮正要好好言说。
下一瞬——血光起。
暗中,人影和马匹的影子汇成流,自四面八方奔腾而来,杀出了一波血水。
孙玮急急下令:“有敌,拿剑!”
声落,那一双锋利的眸子映着铁光和火光,自他眼前闪过。
孙玮正要命令变换阵型以抵御袭击,这次还未等他发声,一抹冰凉率先堵在了嗓子眼。
他身子紧绷。
辛之聿在不远处,持长矛,矛尖抵在了孙玮脖颈上。
他慢条斯理地道:“好久不见。”
这话,恰如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