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和陈百川在一起,他当然也可以选择独身一人,但他是个omega。一个未婚omega行走在社会上,危险系数是已婚omega的五倍还要多。
路亦然不敢赌他是幸运的那一个,哪怕如今的政府出台了omega保护政策。
因为信息素依赖症而选择一个人来喜欢,这对陈百川实在太不公平,正因如此,路亦然才一直没有告诉陈百川自己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
“小然。”弥森抬手摸了摸外甥的脑袋,“你有没有想过……和a1pha谈恋爱。”
话音刚落,路亦然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想。”
他不想步妈妈的后尘,一点都不想。
“行,不想就不想。”弥森继续rua外甥软乎乎的头,“喜欢上那么个绝了情根的小子,你可有的苦头吃了。”
——
九点十分,路亦然从音乐厅出来就近拦了辆出租车,“去B大。”
“又见面了,好巧。”
!!!
路亦然迅转头:“又是你?!”
孟初欢拆了根棒棒糖衔在嘴里:“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么?”
路亦然哼了声:“有没有必要,你自己心里清楚。”
“哦。”孟初欢懂装不懂,“不清楚。”
路亦然:“……”
他就说这个人又装又贱嗖嗖的吧!
车子开了没几分钟就停了下来,前面也没有红绿灯,后排的两个人同时支起上半身透过前挡风玻璃往外看——前面亮了一长串红色的汽车尾灯,根本望不到头。
哦豁,堵车了。
这一堵就堵到了十一点,司机也急着回家,他回头冲两人说:“我估摸着还得堵好一会儿,这趟不收你俩钱,你俩就在这儿下行不?”
B大工作日的门禁是十一点,已经过了,就算待会儿路通了两人也回不了学校,干脆应了司机的话双双下车。
路灯下是一前一后的两个影子,孟初欢在前面走,路亦然在后面跟,他本来不想跟的,但下车之后他摸了摸衣兜——没带身份证。
不能回学校,也没法住酒店。
加上这附近路灯少,建筑也大都是废旧的居民区,怎么看怎么像案现场。
路亦然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小说剧情里被拖进黑暗小巷噶了腰子的凄惨npc,他打了个哆嗦,只能亦步亦趋跟在带了身份证的情敌身后。
孟初欢对于身后多了个小尾巴这件事心知肚明,却也没说什么,任由小尾巴一路跟到了附近唯一的一家酒店。
“我要一间房。”孟初欢拿出身份证。
“好的,这是房卡,您拿好。”
差一脚踏进电梯,身后的小尾巴终于不再保持沉默,“那个……我没带身份证,能不能借你身份证开一间房?”
孟初欢没说话。
路亦然转了转眼睛,灵机一动抓住了情敌的袖子,“你喜欢弥森是不是?我听你拉过她的曲子,如果你借我身份证的话,我就……就送你一张弥森的To签!”
过了两秒,孟初欢勾起唇角:“成交。”
没人能在偶像的To签面前保持冷漠。
两人再次回到前台,却惊闻一个噩耗——酒店没房了。
惊的主要是路亦然,孟初欢已经有房间住了。
没办法了,孟初欢朝路亦然一摊手,走进电梯,小尾巴干回老本行又跟了进来。
“我要跟你住,送一张弥森的To签!”
孟初欢充耳不闻,借身份证和借房间的区别她还是很分得清的,后者是另外的价钱。
“两张!!!”
电梯门开了,孟初欢率先走出去,用房卡打开门,然后回头微抬下巴:“你腿短,睡沙。”
还是那句话,没人能在偶像的To签面前保持冷漠,一张不行那就两张。
路亦然忍气吞声走进房间,嘴里嘟囔着:“只是没你长而已,但也不算短吧!”
酒店位置偏是偏了点,但设施都是齐全的,路亦然洗漱完就把自己裹进了被子,没一会儿就在沙上睡熟了。
孟初欢从浴室出来一眼就看到拖了一半在地上的被子,沙上的人半边身体都露了出来,偏偏这人也是笨得可以,只知道追着被子跑,不知道把被子往上拉拉。
整个人都贴在沙边缘上,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和地面来个亲密接触。
孟初欢被这种人追着被子跑的奇葩行径硬控了几秒,随后才叹了口气默默靠近沙,把睡得跟死猪似的人往里面推了推,拉起被子给人裹严实了。
俗话说:是金子总会光,同理:人追着被子跑总会摔地上。
孟初欢早上起来路过沙,随便一瞟,就看到一条人躺在被子上,而被子铺在地板上。
还好沙不算高,要不然她都担心把人摔出个好歹来,比如说本来就不怎么聪明的小脑瓜变得更不聪明。
等孟初欢洗漱完从浴室出来,某个追着被子跑的人终于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