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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小说>诱欢(双重生)作者听竹妃子 > 第30章 长安城 这个故事是真的(第3页)

第30章 长安城 这个故事是真的(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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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

李元洵勒住马,朗然一笑,“燕世子,三弟,我们到了,这就是长安了。”

李元彻拨开轿帘,声音中透着不以为意的慵懒,“长安有什麽好看的,又不是没来过,人来人往的,挤得慌。”

说完,他不由自主地朝时倾尘看了过去,他有点好奇,那个人现在正在想什麽。

黄金甲,青琐门,两侧城阙高耸。

时倾尘立在广袤阔大的阴翳中,眼前浮现出不堪回望的一幕幕生离死别,血流成河,他单薄的白衣在风中凌乱。

长安,他来过三次。

在每个人的心中,大徵的都邑长安都有着独一无二的印记,或是荣华,或是富贵,或是声色,或是故乡。

于他而言,这两个字是“生死”。

是生亦是死。

是死亦是生。

第一次,襁褓之间父母违,他被师父抱走,侥幸捡了一条命;第二次,他为了这个江山,在诡谲莫测的朝野上下杀得病骨羸羸,最後位高权重又如何,终是心力耗尽,性命不久;第三次,他从沙场凯旋归来,看到的却是她未曾凉透的红衣裹尸。

他本不该回来得这样迟的。

北疆那帮人不过是一帮乌合之衆,他只用了旬日功夫就肃清干净了,在策马驰京的路上,他收到了骠骑营大将军魏不疑的求救血书,说是七闽作乱,南疆危矣。

时倾尘捏着血书,稍有踌躇,出征前,他曾同大徵皇帝李承赫有过约定——

此战罢,江山宁,还尔自由身。

北疆既平,约定已成,其馀种种本不该同他再有干涉,更惶论,魏不疑本就欠他性命,可是人命关天,社稷在先,他无法置之不理,终于还是取道陇右丶剑南,策马长驱闽州。

虽险,却胜。

回京路上,时倾尘挽袖折了一枝甘棠,梨花白,白胜雪,他将花捧在掌心,想着亲手给她簪在鬓角,她说,她最喜欢的水果是甘棠梨,最喜欢的颜色是胭脂红,最喜欢的人是……

他记得。

他都记得。

她穿红衣的确很好看……

即便死了,也是很好看的……

他吻开她的掌心,将花放了进去,而他,折身拾阶,提刀杀光了所有该死的人,不该死的人,最後的最後,他已经杀红了眼,谁有罪,谁无辜,他早已分不清记不得了,事实上,他也不在乎,他就这麽亲手斩碎了他所坚持守护的一切。

人间的冬天太冷,太长,想来天上的也是一样,他想让多一点的人陪她。

尘世上的人就是这麽矛盾,崇敬强者而又痛恨强者,怜悯弱者而又欺辱弱者。

该不该死的人都死绝了。

他在衆人又恨又怕的拥立下,加冕帝位,承继江山,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

後来,他去了灵山。

再後来……

时倾尘睁开眼,碎金子般的蓬尘渗入眼眸,有点痛,还有点痒。

要是现在下场雨该有多好。

他心想。

“燕世子,你说是不是?”

问这话的人是李元彻。

李元彻和时倾尘之间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中间还有一个李元洵,这让李元彻觉得安心不少,连说话都变得大胆起来。

时倾尘回眸看他。

“你说什麽?”

这明明是极寻常的目光,却莫名让李元彻浑身血脉一凉,他别开脸,眺着不远处的夕阳,故作轻松地说。

“我说啊,长安有什麽好看的,又不是没来过,燕世子,你说呢?”

李元洵听见这话,耳廓忽而一动,注意力瞬间就向时倾尘移了过去。

时倾尘轻笑,他垂手攥住缰绳。

“既没什麽好看的,我就先回江南了,两位殿下,自便。”

避而不答。

明知故装傻。

“回江南?哼!”李元彻立时黑了脸,“时倾尘,别忘了,你现在还是戴罪之身,你若敢走,就是违背圣旨,你们燕王府有多少脑袋都不够砍的!”

“欸,三弟,话别说的这麽难听。”李元洵打着哈哈,擡臂揽住时倾尘的肩,“燕世子,你来长安一趟,怎麽也要见父皇一面再走,今日天色已晚,等下,我和三弟进宫禀明此事,覃昭送你去驿馆休息,你好生歇一晚,明日再入朝觐见。”

时倾尘扫了眼一旁恭敬受命的覃昭,随口应了声,“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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