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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月(第1页)

西厢月

秦笛攥着皱巴巴的诗稿冲进北京胡同的黄昏时,旗袍开衩处的旧伤疤又开始发烫。萧玥的诗里那些疯长的藤丶泣血的花,早就在她脑海里扎了根,此刻化作脚底的风,推着她撞进胡同深处那家飘着墨香的工作室。

“萧编剧?”秦笛倚在斑驳的门框上,涂着朱砂红的指甲敲了敲玻璃。屋内满墙的手稿被穿堂风掀起边角,恍惚间竟像诗里漫天坠落的花瓣。伏案写字的女人擡起头,碎发间别着枚青铜蝶形簪,眼神比秦笛腕间的翡翠镯子还冷:“找我?”

“找你讨杯茶喝。”秦笛晃了晃手中的诗集,故意让《西厢月》的标题在暮色里明灭,“你写‘花血鬼哭我绽放’的时候,是不是正嚼着带刺的玫瑰?”她话音未落,萧玥突然笑出声,震得案头的狼毫笔都跟着轻颤。

“倒有眼力。”萧玥起身时带落半卷宣纸,上面墨迹未干的“封建星子”四个字正对着秦笛。两人目光相撞的刹那,胡同口的风突然卷着槐花香涌进来,吹得秦笛耳垂上的珍珠剧烈摇晃——原来诗里那些疯魔,此刻都化作眼前人眼角未愈的伤。

戚百草还在打磨春叶这个角色。

秦笛有一天在北京路过偶遇戚百草了,那是戚百草与若白去旅游。

秦笛一看百草那野草劲,就知道若白那只松树,为何爱上百草了。

野草就该蓬勃生长。

这是秦笛的信仰。

北京胡同的槐花落了满地,秦笛踩着细碎的光斑拐进南锣鼓巷,墨镜滑到鼻尖时,正巧瞥见斜对角冰糖葫芦摊前的身影。穿白色棉布裙的女孩踮着脚,马尾辫随着动作一翘一翘,正举着糖球往身旁男人嘴边送:“若白,你尝尝这个山楂甜不甜!”

那抹倔强又鲜活的劲儿撞得秦笛呼吸一滞。女孩眉眼弯弯的模样,让她想起暴雨後仍昂着头的狗尾巴草,想起自己藏在旗袍褶皱里丶怎麽也碾不灭的野性子。身旁男人垂眸避开糖球,耳尖却红得厉害,修长手指接过糖球时,裹着创可贴的指尖擦过女孩掌心——像松树最柔软的松针,轻轻抚过破土而出的新芽。

“原来如此。”秦笛摘下墨镜,任由夕阳在她眼尾镀上金红。她望着女孩蹦跳着去追鸽子,裙摆扬起时露出脚踝的青草纹身,忽然轻笑出声。这野草般蓬勃的生命力,可不就是能让千年古松甘愿倾斜的理由?

晚风卷起她的丝巾掠过百草发梢,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在交错的光影里短暂相遇。秦笛转身时,耳畔仿佛又响起萧玥诗里的狂想——所谓绽放,本就该如野草燎原,不惧风雪,不择土壤。

秦笛是个把“矛盾”活成风格的女人。

高考690分的天才少女底子,让她眼里总带着点看透规则的漫不经心——别人为分数熬白了头,她却能在晚自习偷看星星时,顺便把压轴题解出三种思路。爱她的人能从宜城排到上海,有捧着诗集追她三条街的文青,也有扛着摄像机蹲守道馆的摄影师,但她接过花束转头就分给路边的乞丐,对着告白信笑得眼角起褶:“喜欢我?不如喜欢自己新买的裙子。”

可她偏又活得像块吸光的磁石。看戚百草啃糖葫芦时眼里的亮,会想起自己十七岁啃着冰棍解数学题的傍晚;听萧玥念诗里的疯魔,会端着酒杯陪她骂到後半夜;连龚采奕聊“生物共産主义”,她都能插一嘴“就像野草从不问土壤有没有资格”。

“爱自己是底色,喜欢别人是添彩。”某次在胡同酒馆,她晃着酒杯对月亮说。酒液里映出的倒影,一半是37岁姐姐的通透,一半是永远长不大的野劲——就像她既懂“松树爱野草”的宿命,也信“野草先爱自己,才能疯长”的真理。

秦笛不是月光,她就是月亮本身。

巷口的梧桐叶被风卷得沙沙响,秦笛刚从萧玥的工作室出来,就撞见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对方举着杯红酒,语气里的轻慢裹着酒气:“他们都说秦小姐看着像只温顺的羔羊,我看——”

话没说完,秦笛突然笑了,笑声里裹着碎冰似的冷:“你以为你是狼?”

男人捏着酒杯的手顿了顿,随即哑然失笑,仿佛听见什麽有趣的笑话:“秦小姐这脾气,倒和传闻里的天才模样不符。”

“哦?”秦笛往前半步,旗袍开衩处露出的小腿在路灯下泛着冷光,“那你该听听另一种说法。”她弯腰捡起路边一株被踩扁的狗尾巴草,指尖转着那点枯黄的绿,眼神却亮得惊人,“看好了,你姐我是野草。”

风突然掀起她的丝巾,裹着那株野草擦过男人的皮鞋。秦笛转身时留下半句:“狼能咬断羔羊的脖子,可野草烧了又长,你说谁更命硬?”

男人望着她消失在巷尾的背影,酒杯里的红酒晃出涟漪——原来那些说她温顺的人,都没见过野火燎原的样子。

秦笛在胡同深处的旧书摊前蹲下身时,指尖正拈着本泛黄的《野草》。摊主是个戴老花镜的老爷子,瞅着她旗袍上绣的玫瑰笑:“姑娘这衣裳,配这书倒奇趣——玫瑰带刺,野草疯长。”

她擡头时,鬓角的珍珠耳坠晃出细碎的光:“老爷子懂行。”指尖划过书页上“于无所希望中得救”的字样,忽然想起戚百草脚踝的青草纹身,想起若白耳尖那抹藏不住的红。原来最动人的搭配,从不是玫瑰配花瓶,是野草缠上古松,疯长时带着根,却不勒着颈。

手机在包里震动,是萧玥发来的诗稿照片,末尾新添了句:“月亮不需要模仿太阳,它有自己的潮汐。”秦笛对着屏幕轻笑,指尖在对话框敲:“刚遇见株有趣的野草,比你的诗疯。”

起身时,旗袍开衩处的伤疤又在发烫。她摸出随身携带的钢笔,在书摊的便签上写下:“矛盾是上帝给天才的糖”,压在《野草》下面,算作给下一个懂的人留的暗号。

巷口的冰糖葫芦摊还亮着灯,戚百草和若白的身影早已消失在暮色里,只剩串糖球插在草靶上,裹着的糖衣在路灯下闪得像星星。秦笛买了一串,咬下去时山楂的酸混着糖的甜在舌尖炸开——像极了她自己的人生,一半清醒,一半疯魔,却该死的合衬。

路过萧玥的工作室时,她把剩下的半串糖球挂在门把手上,上面贴着张便签,画着株歪歪扭扭的野草,旁边写:“给你的疯魔加点甜。”晚风卷着槐花香吹过,门内传来钢笔划过纸页的沙沙声,像在应和这突如其来的默契。

秦笛踩着满地梧桐叶往胡同口走,旗袍下摆扫过墙角的狗尾巴草,惊起几只飞蛾。她望着天边那轮刚冒头的月亮,忽然觉得,所谓风格,不过是敢把矛盾活成铠甲——玫瑰的刺护着野草的心,天才的脑装着疯子的魂,而月亮,从来只按自己的节奏圆缺。

胡同口的霓虹灯次第亮起,映得她的影子忽长忽短。秦笛擡手理了理丝巾,耳坠上的珍珠在夜色里轻轻摇晃,像在为这独一无二的人生,打着细碎的节拍。

萧玥的工作室亮到後半夜时,门把手上的冰糖葫芦已经结了层薄霜。她捏着那串冻得硬邦邦的糖球笑出声,糖衣裂开的脆响里,混着秦笛留下的便签被风吹动的沙沙声。

“野草要甜,疯魔要糖。”萧玥把便签夹进诗稿,指尖划过“封建星子”那页未干的墨迹。案头的狼毫还蘸着朱砂,她忽然提笔在空白处画了株缠玫瑰的野草,根茎处写着“秦笛”二字——笔尖戳破纸页的力度,像极了初见时对方眼里那股“规矩算什麽”的野劲。

手机在此时震动,是秦笛发来的胡同夜景,镜头里的月亮被梧桐叶割成碎银。配文只有两个字:“潮汐。”萧玥望着窗外同一轮月,忽然明白所谓的默契从不是刻意迎合,是她写“花血鬼哭”时,对方能递来串甜到齁的糖球;是她骂规则虚僞时,对方能接句“不如去踏平它”。

凌晨收笔时,萧玥发现秦笛留在书摊的《野草》被老爷子送了过来,扉页的便签上多了行批注:“矛盾是天才的褶皱,藏着风的形状。”她认出那是秦笛的字迹,笔锋里的张扬混着沉稳,像极了她旗袍开衩处的伤疤——既是伤痕,也是勋章。

胡同里的晨雾还没散,秦笛就被手机震醒。萧玥发来张诗稿照片,野草缠玫瑰的画旁添了句:“月亮的潮汐里,也长着带刺的花。”她笑着翻身下床,旗袍下摆扫过床头柜,带落那串没吃完的冰糖葫芦——糖衣融化的甜,正顺着桌腿往下淌,像在给这句诗做注脚。

路过南锣鼓巷时,秦笛又看见戚百草和若白。女孩正踮脚帮男人理围巾,指尖划过他颈间时,若白的耳尖又红了。秦笛忽然想起萧玥的新诗句,原来野草与古松的纠缠,月亮与潮汐的呼应,本就是这世间最自然的事——不必规整,不必解释,自有其蓬勃的道理。

她买了两串热乎的冰糖葫芦,递过去时故意让糖衣蹭到百草的棉布裙:“甜的,治所有不开心。”若白刚要道谢,就被秦笛按住肩膀:“谢什麽,就当给我诗里的野草浇点糖。”百草咬着糖球笑起来,马尾辫扫过秦笛的旗袍,像两株不同的草,在晨光里轻轻碰了碰叶尖。

萧玥的工作室又飘出墨香时,秦笛已经坐在案前翻诗稿。新写的那首《矛盾》里,有句“旗袍开衩处的风,比所有规则都自由”。她捏着钢笔在旁边画了个咧嘴笑的月亮,转身时撞进萧玥眼里的光——那光里有欣赏,有懂得,像两束并行的野火,各自燃烧,却照亮同一片夜空。

胡同口的冰糖葫芦摊又支起来了,草靶上的糖球在阳光下闪得耀眼。秦笛咬着山楂路过时,听见摊主和客人聊天:“昨天有个穿旗袍的姑娘,说野草也该尝尝甜……”她笑着走远,旗袍开衩处的伤疤在风里轻轻发烫,像在应和这句漫不经心的话。

原来所谓活成风格,不过是敢让所有矛盾都自然生长——就像玫瑰与野草共生,月亮与潮汐相守,而她秦笛,永远是自己人生里最疯魔也最清醒的那株,在胡同的晨光暮色里,活得比诗还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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