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床,她手忙脚乱裹上睡袍,低头抱膝自闭。
“不要裹那么紧。伤口浸过水,须得先晾干再上药。”赫连煊从怀中掏出只小盒子,“估计你新学骑马会有伤,孤回来前特意去取了药。没想到你是真莽,还将侍女都遣散出去,生怕烫不死。你照顾马是把好手,照顾自己却不太会。”
她丢了大脸面,脾气心性藏得不如平时稳当,反驳道:“我才没那么笨。但凡你再晚来一点点,我自己都能爬出来了,用不着你捞。至于说照顾自己,我从小都有侍女照顾,照顾马是来草原后新学的技能,不可以吗?”
“行。公主说是就是。”
他坐到床边,伸手去掀她遮身的睡袍。手指才触碰到她腿根,她连连往床里边儿缩。
冬天寒冷,药膏凝固坚硬。
赫连煊将盒子捂在掌中,道:“露出来,晾干后上药。尽快弄完,孤要睡了。”
他语气正经平淡,她不好再扭扭捏捏,侧卧着,掀开衣袍,让患处通风。
大腿内侧破皮发红,遭热水泡过,粉白一片,惨不忍睹。
待伤口晾干后,赫连煊的药膏也捂化,吩咐她道:“腿张开。”
穆凝姝浑身写满拒绝,磕巴道:“我自己来吧。这、这个,我自己来!”
赫连煊语气淡然,“你有两个选项。自己分开,或者孤替你掰开。”
顺着他的逻辑,穆凝姝愣愣问道:“为什么不能有第三个选项,我自己来。以及第四个选项,让侍女来?”
赫连煊没再说话,伸手实行方才说的第二个选项。
穆凝姝慌忙阻拦,“住手英雄!我来!我自己来!”
她侧过身坐着,尽力用睡袍遮挡住身子,只露出下边儿那条腿的内侧。
赫连煊指尖蘸上药膏,涂抹在她大腿内侧伤处。
他的手,长得极漂亮。
骨节修长,指甲干净圆润,肤色均匀细腻。
他动作放得很轻,指尖却免不得接触到她的肌肤。
长期习武动刀剑,他指腹长了层薄薄的茧子。
她感到轻微的粗砺扫过,忍不住发出极轻的嘶气声。
“疼?”他问。
穆凝姝摇摇头,旋即,又点点头。
这点儿疼痛,于她而言,根本不算什么。但她忽然想到,娇养长大的公主,应当是很怕疼的,便违心道:“有、有一点疼。”
他指尖动作更轻了。
帐中灯火融融,给他镀上层暖黄,他黑如鸦羽的睫毛半遮住眼眸,不似平日那样锋利,整个人气质温和许多。
她想起从前在宫里听过的典狱奇事。
说是,有个男犯容貌俊美非凡,因劫了官家财物要斩首,当地妇人纷纷替他求情,泪洒官府。后来,动静闹太大,连当地富绅的小姐都赶去凑热闹,竟对男犯一见钟情。
劫财并非谋反之类的重罪,可花金银消灾,小姐便让她老爹花钱赎人,将男犯买回家为奴。至于后续是哪种奴,并不重要,总归是靠脸活了下来。
由此可见,坏人长得过分好看,是件极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