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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红水小区在城西,再往西就是江。这一带湿地很多,马路两旁全是大片大片的水杉林,树下遍生紫堇,十多年前,我误以为那是薰衣草,误认了好些年,后来才知道只是远观像,细看两种植物大相径庭,而且薰衣草喜旱,在低洼地里屁也长不起来。四五月间,它们开了花,铺天盖地却又稀稀疏疏的淡紫色,实在教我无法不瞎想到书里的普罗旺斯。有一回A大校车半路抛锚,我同我爸爸中途下车,大概走了两三里路回家,他那天心情不错(估摸上课时灵感迸发,讲了几个指桑骂槐的政治笑话,引得学生大为崇拜),他也不反对薰衣草的说法,还以惯有的自信演绎了一通,成文就是一篇头头是道的《我国江南薰衣草习性较普罗旺斯更温润》,字里行间充满漂亮的胡诌,搞的全是苏东坡《石钟山记》里那一通文人式伪科学(这种文人我国真多)。那时我已经长到了将近成年的岁数,对我爸爸的论调不再俯首称臣,但也不太敢跟他抬杠(那时他还精力蓬勃,操笤帚打人可够我受的),总觉得自己哪一天鼓足勇气,就要拍案而起和他辩论,势必让他阵败如山倒。后来我才醒悟,在我的体内,遗传了他的自以为是和不严谨,说话脑子漏风,逻辑严明不起来,写写还行,但绝非实战型的辩论人才(在刘默的事情上,我就总是骂不赢娄征)。在我们经过绵延无边的“薰衣草”汪洋时,有新婚男女在其间拍照,这在当时还算前卫,新娘一手撩起白婚纱,身子向后仰倒,那姿态十分迤逦,我不由浮想联翩:刘默穿着那件常常被我拿来臆想的白色连衣裙,摆出同样的姿势。这条路上,到了这样颜色鲜明的时节,总有很多附近A城艺术学院的学生前来写生,他们画出的图千篇一律,全能统一命名为《暮春的水杉和薰衣草》。娄征初中时也学过一阵美术,我总记得,周末他妈背着一个木画板,拎着一只装着颜料画笔的帆布袋,一只装点心的塑料袋,像一个要去野餐的贵妇,把他从篮球场上叫走,他每次都不情不愿,屡屡回头朝我们看,比出痛苦万状的神色,他们坐上一辆出租车,不知道驶向哪里。也许早在那时,娄就来过此地,在烈日下,也画过一幅刚上了一半色的《暮春的水杉和薰衣草》。我自己完全不懂美术,但是刘默如果站在“薰衣草”地里,给我半天的光阴,我一定忍不住要拿起画笔。最上方是青灰的天空,正值黄昏,往下又有一点褐黄,露出一点天光;水杉林总是朦朦胧胧的青色,我处理不出这朦胧,干脆撒一把白色上去,混在青色里抹一通;最下方的“薰衣草”铁定被我画成一片紧密坚实的紫色地板,刘默呢,在整个篇幅中,他太小了,我不得不只用一个黑色的小圆圈勾画他的头(手不停抖,线条凹凸不平),再在里头涂一层纯白,自然,我处理技巧僵硬,其他人一看,这脑袋黑白过渡唐突,活脱一个冥纸扎的人,他们恐怕无法明白我想要强调他黑发白肤令人心醉的初衷。而刘默身上的那条白色连衣裙,我继续瞎上白颜料,终于弄成两个顶角微微重合的惨白色三角形(简直是贻笑大方),我这意思是要表现刘默除了黑发白肤,腰也很细,在这呆板的三角形边缘里,包容的其实是一具异常柔软的躯体。我无法完成这幅画,即使完成了,也浑浑噩噩,只有我一人能看懂;如果让娄征画,他画的比我好,虽然他毫无艺术天赋,他妈当初让他学画画完全是瞎费功夫,他至少能把天画的像天,树像树,花像花,人像人,但我确定一点,他画不好刘默的裙子,这裙子在风里飘荡的样子,他也画不好刘默的本人,他的黑发白肤以及他的腰,这一切有一种太刁钻的姿态,他的技艺不足以驾驭。他要么画的像一个身穿白色战袍的彪形大汉,要么画的像一个丰胸肥臀的古代仕女。他这样的人,一身汗臭、满腔粗俗,就算学画一百年,也无法把握裙子的遮挡下是睾丸的美,无法把握明眸皓齿之下喉结突出的美,无法把握生为雄性却在一片幽暗水杉林间亭亭玉立、盼望将自己献给另一个雄性的美。

我对娄征积怨已深,逮到机会就忍不住攻击诽谤他(不管是当着他本人还是在他背后),攻击的方向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任何人类身上可能出现的缺陷,一旦让我产生抨击之心,必然借娄征为载体。上头一段话,也是其中的表现之一。对那些话,你们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当然,如果你们愿意放在心上,让娄征在心中的形象变得越发古怪,这也再好不过。其实,那些话都是我很多年后才给他加上的罪名,关于美的问题,什么美什么不美,我十七岁的时候,也没有深入思考。甚至刘默的美,我当时也只是受了生理和欲望的牵引,模模糊糊的感觉到。我唯一不模糊的是,那感觉绝非只属于我一个人。下午课前,我和娄征、吴胖子站在教室门口的阳台上,刘默站在另一边,两手搭在栏杆上。他刚睡过午觉,手臂的外侧有淡红色的压痕,额头上也有,神色迷茫,少了点平时的戒备,我看他看的眼睛发直。仲夏的午后沉寂无风,日头在云层里辗转,刘默的前方,猛然展开城市的无数楼群,像一群迁徙时在边境迷路的亚洲象,止步不前,彼此相觑,日头出来时它们就显得亮一点,日头藏进云里就暗一点,时光在亮暗互补间行进。这时我们班仅次于吴胖子的彭胖子从刘默身边飞驰而过(大概去上厕所),猛然搅碎了这个空间的沉寂,一阵风从她远去的屁股边发源,呼啸而过,刘默的头发直直朝后飞去。这瞬间日头正在变大,阴影从他鼻翼迅速后退到耳际,造成一种他的头发是被光阴吹拂的幻象,时光剧烈更替,而他始终如一,只是秀发飞舞,微微侧脸,闭上眼睛,等动静彻底过去。我说过,我看刘默时,双眼发直,久久盯着他的下颌,口干舌燥。而吴胖子忽然啐了一口,怪声怪气的骂道,骚。娄征则左右四顾,显得有些烦躁,最后一言不发的走进教室。如前所述,刘默除了抵御一个大胖子制造的旋风,其他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秀发飞舞、微微侧脸、闭上眼睛,这就让吴胖子说骚,让娄征逃进了教室。我后来知道,在这些秀发飞舞中,有一种令人心惊肉跳的东西,假如我们三个再年长一些岁数,多一些阅历,就不会为自己的心惊肉跳而惊讶和愤怒,我们会互相嘿嘿笑笑,露出一副老色狼惯有的泰然,我伸手拍拍吴胖子的大屁股,胖子,今儿当你老婆的面,老实点,认了吧。他手里拿着一块吃了一半的绿豆糕,搁他老婆手里去,同时放下麦克风,举起手投降,说,我认我认,哈哈,我认。这种让十七岁时我们双眼发直、破口大骂、落荒而逃的东西,不是别的,他娘的正是美本身。

事实上,高中毕业后,我再没有见过吴胖子,有一年他加了我的MSN,跟我聊了几句,问我打不打传奇,他和他老婆都玩,他老婆已经怀孕3个月,他丈母娘搬来照顾她,他省的跟俩娘么闹心,一个人在网吧。只此一次,后来没见他上过线。我跟娄征倒是经常有机会碰面,但说实话,不如不见。娄征大二时,跟和他在一个市的赵玲玲谈过一段朋友,后来分了,女方甩男方。赵玲玲和我一所学校,她刚和娄征分手时,去超市买东西老把我叫上,帮她推车。她经常讲到娄征,每次我都希望她能流露出一些怨毒,说一些娄征的坏话,但她没有,所以后来她再叫我,我都回绝了。她提起娄征,总说他自己粗枝大叶不会照顾自己,衣服上的洗衣粉老是洗不干净啦(背上会长痘的),晒被子老忘收啦,打球摔破腿也懒得涂碘酒,亏他皮子糙,没得破伤风啦,还说他只在跟她讲大数题目时显得正经些,效率也可以,她对数学讨厌的很,那回居然考了个七十大几分。她说这些话时,流露出的母性让我心生厌恶。我回想起刘默,他面对娄征的事情,远没有赵玲玲这么从容,他总是手慌脚乱、狼狈不堪,任何挫折都能将他打倒。他第一次主动找娄征说话,在一次数学测验后,他捏着他的卷子,不断偷偷瞟着娄征,反复的想站起来又没有,那正是早上九点,即使夏季的九点也还能有些清凉,但他的身上全是汗水,白T恤贴在身上,头发也像淋过雨,我闻到那汗水里一种焦灼的渴望,他渴望娄征(狗齤日的他真是瞎了眼睛),正如我渴望他。我后来回想这一段,脑子里总出现一张宽敞的蓝丝绒大床,A齤片里常有这样的床,刘默已经躺在床上,一丝不挂,而娄征就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刘默心中升起一股羞涩,侧过身体,手挡住腹股沟,同时闭上眼睛,只等待娄征伸出一只手,指尖从耳垂触摸而下,最后捧起他的脸。我注视刘默时,心里充满一种胀痛,我无限放大这种胀痛,希望能忽然天翻地覆、地动山摇,这个世界处处灾难横生,所有人都和我一样痛苦。上课铃声响起后,刘默有些不明所以,低头看了表,才从桌里拿出英语听力习题,整节课他盯住黑板,紧握铅笔,但我知道他什么也没有听进去,他一直在想着如何再度鼓足勇气走到娄征面前,尽量保持正常的语调,对他说,娄征,你数学好,能不能帮我讲讲这道题,他一直在寻思一种方法,如何才能在娄征的目光下,不脸红。整整四十五分钟,他终于积蓄出一种能量,一下课,他就弹起来,快步往娄征课桌边走去,但这时娄征也离开课桌,打算去一趟厕所。这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变数,娄征每天喝水吃饭,当然也会憋尿,也会行色匆匆的站上便池,撒尿时神态愉悦,撒完还拿手摸一下鼻子(很不讲卫生)。这个变数却让刘默如临大敌,我看着他,想到,英语课上的四十五分钟,他积蓄的力量只足够他走到娄征的课桌边,之后他的身体就像棉花一样软,此时如同处在弥留之际,他只能用最低最轻的声音向娄征说自己的请求,娄征必须一次听懂他的意思,如果让他重复第二次,说到一半,他就会气息奄奄,双目紧闭,倒在娄征怀里。他站在娄征的课桌边,不能前进也不能退后,觉得自己干了一件傻事,但娄征却忽然掉头回来了——他走到门口时发现刘默目光茫然站在他课桌边,就绕了回来。他站在刘默面前,低头看着他,我一直痛恨他的行为,他一声不吭。只肖他问刘默一句,你有什么事,刘默就能把试卷递给他,就算喉咙里已经不能发出一个音节,也可以指着那道几何题,这样他就能明白,刘默是请他帮忙讲题。但他什么也不说,任刘默被自己看的手足无措,隔了很长时间,才不甚清晰的开口,这题,我不会……(手指在试卷上,忽然发现自己头昏脑胀,已经找不到是哪道题)。娄征接过卷子,自己翻了翻,指着有红叉的地方,这道吧?刘默点点头。娄征面无表情(他就爱装),指指自己的座位让刘默坐,他手撑在桌沿边,看一眼手表,拿出自己的试卷,丢给刘默,你先看,我去趟厕所,就回。我们都看到了,娄征像个疯子似的狂跑出去,活见鬼了,眨眼又跑回来(我怀疑他小便直接撒阳台上了),给刘默讲那道题。娄征跑起来一步跨的相当大,这一点跟娄老先生一样,从前娄老先生在老职工宿舍的楼梯间狂跑,把经过的人吓得目瞪口呆,就有着和年龄不匹配的猛烈。说到底,我恨刘默的渴望,这渴望已经像一件衣服,每天穿在他身上,谁都一望即知。我希望他永远安静无言,如同每一个朝代的后宫里最矜持沉默的嫔妃,在无人能见的长廊里仪态万方的走过,永远被动的等待着梦中的帝王,与之交好,覆雨翻云。

赵玲玲说到娄征,语气和平,我总觉得这里头的宽容有一种虚伪的成分,实际上她并没有那么想得开。当时,她还颇有把她们宿舍一个女生介绍给娄征的意思,说伊温柔贤惠,能做一手好淮扬菜。我立马高声赞同,说妙极了,娄征肯定喜欢,我观察她的神色,她果然有些不悦,可能看出我故意气她,但我不管,发现这一点,我就志得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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