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被人怼的一生啊~”说完继续回到角落修花。
厨房小插曲过後,凌越继续手上的活儿。
油炒糖色到冒小泡时,转小火搁葱姜等小料,等到料香味和葱香味被激出来,兑清水。
“哇,好红亮,还有点橙,跟红茶是一个色泽。”陶庆英不由得感叹。
凌越弯唇一笑,没说话,继续给搪塞调味,加半碗红酒,再加些盐,有一个底味。紧接着拿出高压锅,放煮透了的肘子,再倒入糖色,与肘子平齐,焖煮半个小时。
剩下的糖色则捞出大料,加冰糖继续熬,等猪蹄熟了後少量多次地淋入。
这道菜的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但点的人不少,好在有茄汆面在,吃点解馋,此起彼伏地嗦面条的声音在饭馆内响起。
同样的声音,也在某大学女生宿舍里上演。
“诗语,之前是我不识好歹了,这面真好吃!是你那牛肉炒饭姐姐做的吧?”
“那当然,今天算我们幸运,这面不限购,所以我才能打包四份带回来。”
“啊?饭馆还搞限购啊?”梁倩擡起茫然的脸,虽然懵,但嘴里依旧在咀嚼着面条,活脱脱大馋丫头一个。
楚诗语喝完最後一口汤,满足地嗯了一声,说:“老板厨艺好,任性,食客们也都惯着,每天只营业……”楚诗语数了数手指头,最後比了个数字五。
“五个小时?”另一位同样在吃面的女生惊讶出声。
“是啊,不过至少比摆摊好,以後想吃的时候咱们都可以过去!摆摊啊,容易见不着人。”
“说得也对,那咱明天再去一次吧?我想坐在饭馆里吃一顿,那刚出锅的菜,肯定要比打包回来更好吃。”
梁倩说完,看向手里的面,已经吃了大半,但依旧散发着浓郁的茄香,不吸油。面不带一点汤汁,吃起来却不干,面条软硬适中,还浸润了各种配菜的香味。因为打包的缘故,热气蒸发出一些水分,让面条坨了一些,却丝毫不影响其美味。
而且搭配的高汤也很清嗓,很浓郁的鸡肉味,咸淡适中,甚至里头还有几块鸡肉,肉已经被炖烂,肉糜混杂在汤汁里,好喝!
路过她们宿舍的其他人,纷纷探头,香味太霸道,根本低调不了。
当楚诗语再次擡起头时,见到的便是好几双渴望的眼睛,是同班的,都认识。
“嗨~你们干嘛?”
门外的人:她明知故问!
“诗语,这是什麽面呀,好香,是我们学校食堂新开的哪个窗口麽?”
“你太高估咱们食堂了,这是我在外面买的。”
彭雪雷听闻,赶紧凑近,“快,发我位置!”正好今天周末没课!
而她还没开心多久,一盆凉水浇下来,只听楚诗语说:“我给你发位置,但是比较远,而且,三点就关门了。”
“哈?”
正在掏手机的彭雪雷:不是吧?
楚诗语无声点头,是的。
*
凌越这边,猪蹄已经煮好,连续上了五份,每一份都是二斤多的大猪蹄,食客们脸都要笑烂了。
满院子的甜香,桌上的每一道冰糖肘子,在阳光的映衬下,晶莹闪烁,像大红玛瑙,猪蹄随着端起的动作,肉眼可见duangduangduang,那烂呼劲儿,实在勾人。
张家钰看到这,非常庆幸自己一桌,独享大猪蹄,哈哈哈~
黎姿颖看到窃喜的张家钰,也不生气,男人什麽的,哪里有美味的食物重要?
“张爷爷,你先吃!这猪蹄太香了~”她先给张远明夹了一块肉,虽然平日里比较能作,但从小的教育让她知道要尊重长辈,得长者先吃。
这也是张远明喜欢黎姿颖的原因。
肘子的肉很软,肉质酥烂,酥烂到什麽程度?夹一块带骨头的肉,抖一抖骨头便自然脱落,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
肘子外头的皮如同果冻一般的质感,筷子挑开,里头的肉是淡粉色。筷子也想挽留这块肉,但已经被黎姿颖一口吃干净,没有肥肉的腻,首先会尝到甜,待肉到嗓子眼,才感受到微微的咸。
真正的外头挂甜,里头咸鲜。
用筷子吃已经满足不了食客们,有些人直接用手抓,提溜着骨头,仰起头张开嘴,让肉落入口中,实在美!
“用手抓着吃才是对这冰糖肘子最大的尊重,大口吃肉,这才爽!”
此话一出,立刻有人开始效仿。
陶庆英活这二十年,第一次见到全是好评的饭馆,朴实无华的红色桌椅,和这样精致的花园格格不入,甚至桌子的腿儿还有些晃动的迹象,却丝毫没有让食客有扫兴的感觉,甚至觉得真好吃很独特!
要说唯一的缺点嘛,就是馋,上班时看着食客们美美吃饭,羡慕。
就连平日里最注重形象的黎姿颖,也有些狼吞虎咽,她对凌越没有了恨,只有饿,纯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