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何穿不惯正装,因此哪怕是今天这种场合,他也只是勉强套了件黑色西服,不打领带,再板正的衣服都被他穿出一派落拓的潇洒。扣子被他自己多扯开一颗,颈下皮肤白皙,因为喝了酒,泛出粉红色。垂感极佳的西裤,叫他穿着也总是短那麽一点儿,露出皮鞋上被黑色袜子包裹的那一截细脚踝,看着莫名叫人脸红心跳。
真正的好皮囊是什麽样呢?
就是有的人,哪怕瘫个葛优躺的姿势,他也能躺出胶片时代豪门电影里的纸醉金迷来。
圈子里,江家算不上多显赫,一没祖上三代的家底,二没政商通吃的路子。江何他爹江自洋三十年前还只是岚城大市场上一个卖衣服的小摊主呢,标准的白手起家。
但江何就是公子哥里最衆星捧月的那一个,和裴家那个宝贝得紧的独苗平起平坐的地位。
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光凭脸就能服人。大家一起出去玩,江何和裴澈,永远自动成为焦点,这是车和爹都无法达到的效果。
佣人在洛杉矶这处别墅干了好几年,很少见到江何。因为江家人来洛杉矶通常都是为了生意,而江家生意的希望全部被灌注在江何那个十六岁上CalTech的天才弟弟身上。兄弟俩,一个负责花钱,一个负责赚钱,分工和寻常人家的兄弟掉了个个儿。
听说是江家大少爷小时候太没正形,江自洋深感後继无人,火急火燎生了二胎重点培养。佣人每次看见江何一张脸,就不免要想——
这是所有的运气都用在脸上了吗?
橙汁放在小几上,佣人轻手轻脚出去了。
江何缓了一会儿,坐起身喝一口,又皱眉——孟杳的橙汁里到底加了什麽?为什麽他在别处永远都喝不到那个味儿?
原本就痛的嗓子受到怠慢,金贵的江公子不愿再喝,又瘫回沙发上。
过了几分钟,手机又响起来。
他以为是那钢笔买到了,拿起来一看,八百年不主动说话的裴澈居然给他发了张图。
江何认得,那是孟杳家旁边的一间咖啡馆,听说裴澈前女友念大学的时候也住那附近。
裴澈:[我在喝咖啡。]
江何无语。
谁不知道裴澈自从女朋友跑了之後,动不动就往那片儿去。自己坐那儿喝一下午刷锅水,闷骚得很。
多新鲜呐。
他嗓子疼,又困,懒得回。
半分钟後,闷骚的裴澈又发一张图片过来。
江何这回觉得新鲜了,裴澈什麽时候这麽话多?
他点开一看,睡意一瞬间烟消云散。
照片中坐在靠窗位置的人,正是孟杳。
而她对面那个人,是钟牧原。
甚至他们俩中间那张桌子上摆的东西江何也认得,是孟杳买菜专用的帆布袋,印了个啃稻香村的鲁迅。
鲁迅旁边有排骨和荔枝。
孟杳最喜欢的肉类和最喜欢的水果。
他忽然愣住了,抓着手机僵了半晌。手心一麻,助理真把钢笔买到了,发微信给他确认。
刚刚孟杳怎麽跟他说的来着?
[送人的。]
[前几天在书店碰到个男的。]
裴澈看热闹不嫌事大地问他:[我没看错的话,对面那个是钟牧原?]
江何没回,下意识地点开孟杳的对话框,半晌,一个字也没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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