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春暖花开,候鸟飞回,正是杀人好时机。
徐琢此前被发配去的那座边城,此时已经建设完毕,名曰龙城。
在一个春光绝佳的日子里,灿烂阳光下,慕容皝亲点大军,令一月後于龙城集结。
这一回,大燕当世名将精华尽出。
惨烈的灭国大战,一触即发。
狗不叫了,猫不跳了,大棘城内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大战在即前的紧张。
而在背後谋划一切的慕容皝,却很悠闲。悠闲到可以带着最喜欢的宝贝儿子慕容霸,上街闲逛。
燕王陛下大驾光临,周遭街道自然全部清空戒严。一路冷冷清清,不见人影。
慕容霸觉得无聊,冷不丁闻到有血的味道,不断从空气中传来。
如被大黄狗附身,他一路吸着鼻子,偏离原先计划好的逛街路线,带所有人七拐八绕,来到某街尾的一条巷子。
该巷子里没有一户人家,一片死寂。
不过。
有人很没素质地,往街尾巷子里,扔了……
一头白狼。
白狼威风凛凛,毛发光亮,但肩膀处被人砍了一刀,伤口见骨。见有人靠近,急忙挣扎着想站起来,次次徒劳。
喉咙里发出一点呜咽。鲜血泱泱流下,一团团白毛凝结在一起,变成脏兮兮的深褐。
脖上的皮革颈圈,此时浸泡在血水里。慕容皝放慢脚步,问:“你从前也是只忠犬吗?”
侍卫立即拔出刀剑,团团围上以防万一。白狼不懂人话,一双眼却幽幽擡起,在无数刀光剑影间,与他对视。
眼底金黄,流光溢彩。
“陛下,这畜生先前在笼子里关得太久,放它出来时发狂伤了人。”旁边有人看准时机,插上介绍:“不得已,主人只好给它一点小小教训。”
白狼是祥瑞,被伤成这样丢在街上,他担心慕容皝会觉得犯忌讳丶心中不快。
尤其在即将与宇文部开战的当口。
“野性尚存,说明驯得不够。”
慕容皝倒没想那麽多。一勾唇,心安理得白狼下了定义:“再给它吃点苦头。如此才能明白,它的情绪不属于自己丶属于它主人。”
“但是它好可怜,它主人不要它了。”慕容霸想的则是,这头狼伤好之後一定很帅,可以牵它去向二哥四哥炫耀:“父王,要不我们把它带走吧?”
“你怎麽知道它主人不要它了?”
“肯定啊!把它打成这样,又把它一个狼扔在这里,主人肯定很讨厌它。”
“这叫驯服。”
慕容皝居高临下,垂眼俯视儿子:“爱他才愿意驯他。爱得越深方驯得越狠。他主人可比你要爱他得多。”
“……”
燕王陛下就是这样,兴致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怜慕容霸似懂非懂,本来还想问“它主人找来时它会不会已经死了”,结果一愣神,他老子已经走出去十步开外,压根不与他纠结。
无奈,只能恋恋不舍地丢下白狼,快跑跟上。
跑到另一条街道,他又停下来:“父王,快看!”
很无聊的高门大院,千篇一律。头顶牌匾上写着“承光榭”三个大字,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所承的光自然是燕王陛下的荣耀天光。
很陈词滥调的三个字。除了院主是个雅好文学之人丶拍马屁之馀不忘化用班孟坚诗赋外,没什麽好看的。
“这是元邕叔叔写的哦。”慕容霸道:“院主人是个富商,前段时间特意来找元邕叔叔,想让他给自己的新庭院取个名字!元邕叔叔就给他在班孟德的赋里挑了一句。”
慕容皝哦了一声,并未对此事做任何评价。甚至懒得纠正那人叫班孟坚而不是班孟德。
文盲。
走了一阵,又停下脚步。阳光如热油,浇得明黄瞳孔骤然一缩。
这麽快就有人找他题字,看来之前对赵国和高句丽的战事功不可没。
一缕有些失控的不悦,悄悄从心底冒头。慕容翰风评转变得比想象中快。
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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