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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被淹死的(第2页)

程拙早就饿了,三两下吃了好几口。和记忆中的味道差不多。

这家小店在云桐中学门口开了十几年,味道有口皆碑,汆水烫煮过的米粉爽滑柔韧,拌上鲜亮的卤水辣椒,佐着卤肉丶酸豆角这些配菜,再加上飘着的几点葱花,热乎乎有滋味。比陈绪思为了节省时间要吃的玉米当然美妙百倍。

陈绪思在云桐读了这麽多年书,平常只在另一家粉店吃原味肉丝粉,这家还是第一次来。

徐锦因口中重油重盐重味精的早饭其实十分合乎陈绪思的胃口,他也吃得迅速,掐着点似的,只比程拙慢了一小会儿,离早自习打预备铃刚好还剩十来分钟。

程拙起身走去付钱买单,陈绪思也背上书包往外走。

两人本该就此不欢而散,但陈绪思吃人嘴短,脚步些微一慢,就被程拙撵了上来。

他们走出卤粉店。外面赶着进校的学生乌泱成群,陈绪思心中急切,总算能说:“我没想过占你的便宜,到时候回去会把钱给你。我进校了,没时间跟你多说,再见。”

程拙还在插钥匙点火挂档,擡头轻嗤一声,双眼直视着陈绪思,陈绪思只是馀光瞥见了,转身的动作都变得有些卡壳。

“再见。”程拙摆摆手,随之响起的是他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的声音。

刚下肚的食物仿佛还热乎乎的,陈绪思吞咽了两下口水,闻声扭头去看,看见程拙潇洒离去的背影。

哪怕前一刻的轰隆声还响得整条街都能听见,这个人也一瞬间就消失在了拐角,来去都迅速忽然,随心所欲。

陈绪思想起自己忘了再提醒一次,今天他们下午就会放学。

不过就算程拙不来,他觉得也没什麽大不了的。

程拙有了摩托车,在云桐确实过得舒坦又潇洒,去南片区变成了分分钟的事。

车就停在外面黑黢黢的过道之间,不用怕偷。

对面占据着两家铺面的麻将馆大敞着门,划出来拿来收费停车的地就在旁边,那帮守着的小混混都是周围这几家老板的人,保证程拙的车丢不了。

程拙虽然才回云桐没多久,但之前刚来第一天就惹过事立了威,又跟项馀成有着交情,让这群在云桐混了多年的家夥们敢怒却不敢言。

之所以会有怒气,那是因为南片区有南片区的规矩,兄弟们大多按资排辈,他程拙算哪根葱?

其中不乏有点门道的人,背地里专门去打听丶调查过,程拙究竟是哪号人物。

在这地方,有点儿前科根本不算什麽,何况程拙的前科记录显示,他唯一一次进去蹲了几个月,还是十多年前刚混社会时的事情了。

不过程拙和项馀成的交情倒是出人意料的不浅。他们当年算是同校同学,都在云桐中学念书。那时候的项馀成还没发家致富开场子,没有如今这般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的手段和气场,该打架的时候也要靠亲自肉搏,单枪匹马常常吃亏。而独来独往的程拙退学离开云桐前,因为一次意外帮过项馀成一把。

大概就是不巧撞上,帮忙打了架解了围?

反正即便两人後来再没见过,项馀成早已发达,也一直把这件事和这份少年情义记在了心里,如今终于碰了面,他们就是朋友。

程拙到台球厅来的次数越多,这群人听见项馀成都叫他程哥,倒是连怒都不怒了,一个个十分有眼色,也跟着叫程哥,主动递烟打招呼。

其实光是碰上程拙,被他淡淡一扫丶多凝视两眼,就没什麽人敢随意冒犯的。

程拙的个头足够在他们面前一览衆山小,他已经不再是十几岁时那个瘦削苍白的程拙,连项馀成最初见到他都很惊讶。

从那双眼睛也能看出来,他骨子里没变,似乎一直处于光脚不怕穿鞋的状态里,没人能从他的眼中看见边界和容忍度。

这种人不爱张扬,下起手来最狠。

项馀成一个当老板的,在自己隔壁的迪厅酒吧陪大客户熬了个通宵,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程拙来了,连忙招手:“程哥,猜到你今天该来了,刚好,要不要到这边来喝一杯?”

程拙说:“不了,刚上完夜班。”

项馀成一身烟酒气,神志不清地看看时间,问道:“今天怎麽晚了这麽多?不喝酒也来吃点东西,这边有早饭。”

程拙把刚刚接到的烟递了一根给他:“送人去了,我吃过了。”

项馀成拍了拍脑袋,记了起来:“这是又去送你那个什麽老弟了?怎麽现在早上也送啊?”

握手楼之间间隙狭窄,导致街道也窄,这时四处没什麽人,冷冷清清。项馀成揽着程拙进了台球厅,身後有个从酒吧追来的小夥,没什麽眼色地一直喊项老板,叫他过去,下一秒就被项馀成一个眼神给剜了回去。

两人进了项馀成的单间办公室,程拙在沙发上坐下,才说:“家里没别人,我不送,别人小孩怎麽上学。”

项馀成有些惊讶:“你真的打算在那个家里落脚了啊?”

程拙微微一笑,说:“怎麽,不好吗?”

“我记得你以前跟你那个爸关系不太好吧,”项馀成说,“程哥,实话说,当时你一回来找我要消息的时候,我还以为……”

程拙说:“以为我是回来宰他的。”

项馀成当年比程拙小一届,个高挺拔,模样斯文,性格却泼辣斗狠,现在二十六七了,细眉俊眼,看着颇为风流刻薄。他常年浸淫在这些灯红酒绿丶来来往往的地方跟着家里做生意,消息灵通,也很会察言观色,知道程拙时隔多年重返云桐,就没打算轻易放过程贵生。

都已经逃出去了的人,居然还会回来,以程拙的心气,只能是遇上了什麽事,回来讨债催命的。

真要作为朋友来说,项馀成其实宁愿不和程拙再见,宁愿程拙不再回来。

他玩笑道:“我看程贵生这麽多年靠女人在云桐扎了根,也算过了不少好日子,这日子到了头,被宰宰怎麽了。不过你现在还帮他们送小孩。这算不算便宜了那小子。”

程拙听他说起这些,忽然问道:“之前没问,徐锦因和她这个儿子以前什麽情况?”

项馀成早就让人问过:“徐锦因比程贵生都大了十多岁,今年将近六十,而她的儿子才读高三,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程拙点了根烟,一只手搭在沙发靠背上:“老来得子,当然看得宝贝。”

“不不不,”项馀成说,“这其实是徐锦因的第二个儿子,她的大儿子,和这个小儿子的名字只差一个字,叫做陈绪,是他们陈家镇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的英雄,但他二十年前就死了,下水救人,被淹死的。”

程拙夹着烟顿住片刻,缓缓擡眼看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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