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尸体腐烂程度,说明被害人死亡时间应该还不长,以及在房间内发现的大量血迹。
可以确定,第一案发地点应该就是在302的房间里。
那被害人很可能就是那三天里入住的其中一位客人。
并且是两个人入住的,不然退房的时候,恐怕没这麽好退。
这般,他擡头去看前台,道:“你们这儿退房有没有什麽特别的流程,通常客户第二天找你们的时候,你们还能记得入住的客户吗?”
“有些能记住,但有些记不得,所以退房的时候大多就是拿着宾馆钥匙就能退。”前台哽咽着出声。
林时听到这,翻书页的动作一顿,看着前台出声,“你的意思是,只要拿着宾馆的钥匙都能退,不需要和身份证对上吗?”
这话一出,前台也有些沉默了,不知道该怎麽说。
但林时却是明白了,登记是没有用身份证的,就是随便扯了个名字又交了点定金就算可以了。
也清楚,目前宾馆关于客户要用身份证办理入住这件事普及还没有到位。
那这样也就难办了,谁都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甚至可能是员工。
能进这个房间的,要麽是当时房客的熟人,要麽就是员工。
因为起了争执,导致其中一人死亡。
死的可能是房客,也可能是员工。
这般,他道:“宾馆里在工作的员工,你都认识吗?”
“认识。”前台点头。
林时应了一声好,然後道:“那你回来後,有没有看到哪个员工没有来上班?”
“我也就刚回来,他们也是轮班的,有没有人没来,我也不是很清楚。”前台再次摇头。
对此,林时也知道应该问不出什麽了,最好还是问前两天在上班的那名员工。
收回目光他又继续去翻手上的本子,查看周围几个房间入住的人。
很显然,案子发生就是在302的屋子里,住在同层楼的尤其是隔壁或者对面的两个屋子的人,肯定会注意到点东西。
到是找到了几个,大部分都是退了房的,只偶尔零散几个是没有退房的。
将其都记录下来後,他再次去翻看,然後发现三楼有个屋子的记录一直都没有。
不确定是没有住人,还是一直有人住。
翻到第一页也没有关于这件屋子的记录,想了想,他道:“其他的记录也都在宾馆吗?”说着看向前台。
前台点头,“在,但只有这一两个月的,其他的老板娘拿走对账去了。”
“先把有的拿过来。”林时应声,让江龙跟着一块儿去取。
没一会儿的时间里,他们就拿了一本笔记本递给林时。
“林队,这是他们上个月的,其他的则都在宾馆老板那儿。”江龙出声。
林时点了头,翻开了新拿来的笔记本。
这回很快,他就找到了关于302隔壁303的记录,是一个叫孙大福的人登记的,入住时间是在三月六号下午四点,旁边还有孙大福的手机号。
不过鉴于宾馆登记连身份证都没有核实,上边的名字和手机号都不一定是真的,所以这号码也就没什麽特别的用处。
但可以确定,这人是没有退房的。
又是住在隔壁,兴许能知道点什麽。
于是他擡头再次看向前台,道:“这个月的三月六号是你值的白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