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模样,生怕扶桑改变主意似的。
等到夜间熄灯后,扶桑并未像往常一样睡下,而是从后窗翻出,身形矫健地飞到屋顶,从上往下看,院中的景物一览无余,她认真听着动静,守株待兔。
果不其然,不出一炷香的工夫,便有人悄悄从屋内走出。
轻门熟路地走到狗窝前蹲下。
小狗睡了一天,夜间精力充沛,刚要叫唤就被人眼疾手快地捏住嘴巴。
“不许叫。”顾时安严肃道。
小狗不说话。
小狗摇尾巴。
顾时安满意地松开手,从怀里摸出一本书来,他翻开几页,学着私塾里的夫子那样摸了摸没有胡须的下巴,轻咳两声,道:“昨日我们讲了孔融让梨的故事,今日,我们来学一学负薪挂角的故事……”
他记忆力好,神态语气模仿也到位,小狗却越听越困,多次尝试捂住耳朵,都被他不留情面地摁住爪爪。
“听课要认真,不要有小动作。”
他一顿,语气倏地变得更加严肃:“一天天的,上课睡觉成什么样子?你看看人家时安是怎么做的,你给我坐好了!背挺直!”
此话一出,顾时安抿抿唇,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半晌,他慢慢捂住发烫的脸。
扶桑在屋顶听了一夜的课,第二日清早出门,觉得自己过得还不如小白狗。
小白狗在窝里呼呼大睡。
同样一夜没睡的顾时安已经开始为她准备早饭。
扶桑心神俱惫地倚着门,看他忙里忙外,她说:“时安,我们把小狗送回去吧。”
扶桑想起他的所作所为。
她能猜到怪物这样做的原因,无非是不想它太黏人。
她又不是强人所难的恶人。
本以为他听见梦寐以求的答案会开心,却不曾想,他眼底却露出复杂的情绪。
“你不是,很喜欢它吗?”
怪物对周遭情绪的感知最为敏锐。
他能看出扶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只小狗。
所以他没有伤害它,只能以如此笨拙的方法消耗掉它的精力,让它没办法时时刻刻缠着她,也让自己,多分得那一点点目光。
他无端想起孟昭昭。
他每次穿上新衣,都要百般呵护,每次溅上一点污渍,都心疼得不得了,那么顽皮爱玩的孩子,却甘愿安安静静地坐着。
可这样的日子不出七日,他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和别人嬉戏打闹,衣服划了口子,沾上灰尘,崭新的衣服变得又脏又破,这时候,他反而不再心疼。
没过多久,他又有了一件新衣服,这次,他依旧欢喜……
顾时安慢慢悟出道理,原来,这就是喜新厌旧。
没人会对一样东西永远保持热情。
扶桑厌倦了这只狗,所以想要抛弃它。
那他呢?
她能喜欢他多久?
等到厌倦了,等到有新人出现,她会不会像对待这只小狗一样,毫不留情地抛弃他。
这样的念头一旦冒出,便一发不可收拾,恐惧笼罩住他,他感到窒息,呼吸愈发困难。
扶桑不知他的心中所想,只是单纯地觉得奇怪:“可是,你不是不喜欢吗?”
她这个人说话,总是轻轻柔柔的,好似音量大了就会吓到人家一样。
这个答案出乎意料,顾时安怔住了。
“是……是为了……我?”
扶桑点了点头。
顾时安不敢相信,说话也变得结结巴巴:“你不是很喜欢,很喜欢它,不是想养它……”
怪物像是没有安全感一样,急切地想要得到肯定性的安抚。
扶桑说:“时安,比起它,我更喜欢你。”
声声入耳,顾时安浑身一僵,不可置信地望着扶桑,眼神慢慢聚起无法言说的喜悦。
冷峻的眉眼如冰雪消融般舒展开,只留下春风般的柔软温和。
真是奇怪,扶桑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他如死后重生,陷入令人眩晕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