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亲闺女嫁给傻子多多少少有些不忍心,但心底想搭上潘家的念头更为热络,灼的他难受。
哎,要是潘家没提这不合理的要求该有多好!
丁志钢惋惜地叹着气。
见男人沉思着又拧起眉头,岳红梅眉眼微微沉了下,捞起旁边的蒲扇有一下没一下扇着,凑近轻声道:“老丁,你可是怨我?大妮儿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这么安排我也心疼,可她那性子你也知道,好人家够不上,寻常人家对咱家没助力不说,进门肯定被婆婆和男人压的死死的,即使受了欺负也不会回来说。
但她要是嫁到潘家就不一样了,人家那样的高干家庭,婆婆肯定不是那种乡下恶婆婆。再不济,还有君君呢,君君多会哄人高兴啊,有她转圜着,大妮儿这日子孬不了。
我知道这个决定好说不好听,可你得想想咱家这几个孩子的以后。建国谈的那个对象人家里可是市革委会的,你想两家坐下来谈亲的时候矮人家一头?
再一个,这也是为了大妮儿好,就她那性子甭管嫁给谁都做不了家里主。潘家不同,等她公婆百年之后那个傻子不由着她搓扁揉圆?他们那个小家还不是她当家做主……”
丁志钢想到大闺女的性格也是叹了口气:“下乡这几年真是一点长进没有。”
他说完重重拍了下膝盖,仿佛这个动作能坚定他的决心一眼,笑道:“去买点肉给大妮儿做顿好吃的,晚上你们母女俩好好谈谈心,多关心两句。你不知道,你关心一句,夸她一句,这孩子能高兴半天,她稀罕你着呢。”
大约是从小没有妈在身边疼着,感情上欠的慌,这孩子在城里那几年就老爱在岳红梅面前表现,喜欢往她妈身边凑,得到她妈一句认可,激动的脸都是红的。
丁志钢想到这些,失笑着摇了摇头,母女连心,真不是说说的。
为了接大闺女,今天他请了假,下午也不去厂里了,道:“我帮你一起忙活,好好给她补补,看瘦的……”
岳红梅松了口气,忙起身去拿钱和票,脸上满是笑:“是该买点肉,君君今天也回来,上周见她我瞧着都瘦了。”
“是吗?这孩子是苦夏呢,那我给君君烧个海带汤,把掉的肉给她补回去,养白白胖胖的!”丁志钢爽朗地笑。
岳红梅过来闹他:“走走走,陪我一起去买菜。”
夫妻俩双双笑着出门,背影透着和谐。
第2章(修文,改动不大,不用重复看)系……
那对夫妻一出去丁果就睁开了眼,揉了揉掐过的地方,微微嘶气。
穿书确定!
“这倒霉事儿怎么就让我摊上了呢!”
穿书因素是什么?是她打的负分还是因为跟书里某角色重名?
丁果自觉是后者。
她在评论区说自己跟某角色重名时还有姐妹盖楼:穿书警告,建议背诵全文。
这种玩笑很常见,她一笑置之,并不当回事。
可谁能想到她居然真穿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个角色。
怎么说呢?
书里的‘丁果’,刚满月就被亲妈岳红梅送回乡下交给婆婆带,却抱了个别人家的女婴回去抚养。
对外声称是一个对她有恩的干姐妹难产去世,男方家里嫌是个丫头片子,想送人,她为了报答这份恩情,决定抚养这个女孩。
呸,狗屁的干姐妹,明明是岳红梅白月光的孩子。
对方并未去世,而是因为犯事下放劳改去
了。
那男人的妻子陪着吃了几年苦,后来跑了,书里没有下文,不知道是作者忘了,还是丁果看的没那么仔细,忽略了这个不起眼的角色的结局。
总之,那男人就是岳红梅的执念,以至于不惜冒险抚养对方的女儿,对其宠爱有加,并取名‘念君’。
也是有够痴情的!
说回女配‘丁果’。
十三岁,奶奶去世,‘丁果’被接回城。
此时家里哪还有她的立足之地。
大弟、二弟以及父母后添的一双儿女只认养女这个姐妹。
对原主则是各种嫌弃,称呼‘乡下来的’‘那个土包子’‘乡巴佬’等等。
父母也嫌她行为举止太乡气上不了台面,时常呼来喝去。
‘丁果’知道家里人不喜欢她,她藏起心底的伤感,包容着弟弟妹妹们的无礼,低眉顺目的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包罗了全家人的衣服、卫生以及一日三餐。
她想用勤劳来获得认可,殊不知却让她的付出变得愈理所当然。
16岁时,街道来家里动员上山下乡,彼时家中符合下乡资格的有四人,‘丁果’、比‘丁果’晚出生十分钟的大弟丁建国、养女丁念君,以及比‘丁果’小一岁的二弟丁建设。
街道上催得紧,让他们赶紧表态,好歹得先走一个。
都不需要费劲劝说,父母只简单表示‘你是家里长女,又是弟弟妹妹们的姐姐,应该做个表率’,并以一种殷切的、委以重任的目光注视着她,‘丁果’便有产生了一种自己被家人需要的责任感,忙不迭点头报名下乡了。
送走‘丁果’,家里能量突然强大了!
也不知丁志钢两口子怎么运作的,大儿子、二儿子先后安排了工作,连养女都被‘丁果’父母塞进本市的纺织厂,还当了一名小干事。
一家人继续和和美美过日子,只有女配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