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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署名(第1页)

现实中的瓦伦丁从不缺酒精据点,但在像素构筑的西部游戏世界里,真正向玩家敞开的酒馆唯有两家:

一家是主街黄金地段、紧邻警局的史密斯菲尔德酒吧,崭新气派,配套齐全;而转过街角,基恩酒吧蜷缩在阴影里,油漆剥落的招牌边,“提供热食”的告示正被风雨侵蚀。

前者承载着瓦伦丁八成以上的剧情触发点,飘着香皂味的过道边还提供几毛钱的理发剃须服务;而后者,除了兑水的私酿酒和掉漆的赌博桌,还悄悄藏着一条相当有趣的支线。

古斯就是奔着那支线人物来的。

比起史密斯菲尔德酒吧,基恩酒吧的天花板更矮些。酒精味、烟草气、汗味混着炖菜香味,在昏暗的光线中生出种黏腻的暖意。角落的赌桌叫喊连连,却不是寻常的扑克牌局——寒光在木质台面起落,快刀戳指缝的危险游戏正在火热进行中。

吧台靠窗的那头,蜷着个公文包鼓胀似的矮胖身影。和剧情预设形象一致的发际线后退、八字胡配颊侧长胡、一副金色的小圆框眼镜。此刻,那双镜片后的眼睛游移不定,像是在盯着面前摊开的厚本子,又像是全然走神。

本该存在另一个角色的斜角位空空荡荡。

正合心意。古斯悠哉游哉地踱过去:“这镇上除了牲口和流言,头一回见到有人在写字……您是个记者吗?还是作家?”

那人疑惑地抬眼看来,又潦草地点过头,算是打了招呼:“我确实写些稿子。”

语气很谨慎,与记忆中同亚瑟对话时的热切判若两人,看来死线之神的套索尚未勒上脖颈。古斯拉开椅子坐下,故作开朗地朝吧台扬扬手:

“请允许我为您续杯灵感提升剂……啊,不知您在写什么?是小说么?或许我能成为它的首位鉴赏者?”

这回,作家先生的目光如同校对员般从古斯的帽子滑到靴子,最终又回到脸上。他轻抿了口面前已经快见底的咖啡,微微皱眉。

“只是些草稿,先生。没什么值得看的东西。”他合上笔记本,手掌平放在封面上,仿佛在保护什么宝贝。“不过,我确实感谢您的好意。一杯威士忌就很好。”

古斯给他点了威士忌,自己只要了啤酒。有了饮料在前,作家举杯致意,神色终于放松不少:

“西奥多·莱文。”他自我介绍道,“您看起来不像是本地人。”

“奥古斯图斯·普莱尔。”古斯回应,“从比新奥斯汀更远之地而来……而您看起来像被钉在了自己的十字架上。”

“哈!不如说是被钉在棺材板上!被这见鬼的书,还有见鬼的吉姆·卡洛威——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小鬼’,那个神枪手,世上左手拔枪最快的人。”莱文苦笑着摇头,猛灌了一口酒,酒液顺着他的胡须滴落在衬衫上,他浑然不觉。*

“卡洛威在柳西岩洞一战中杀死了十四个人。我要神话他,为他写传记*。但谁能想到,我每天面对的是具裹着酒臭的活尸!连句完整供词都榨不出来!我宁愿来个人朝我脑袋上开一枪,或者……”

他忽然顿了下,揉了揉太阳穴,又瞥了古斯一眼,犹豫道:“或者,先生,您见过真正的快枪手吗?不是那些在集市上表演射苹果的骗子,是那种子弹总能找到目标、快到连死神都来不及眨眼的恶灵?”

“正好,我还真认识。”古斯轻笑一声,“就在今天,我亲眼目睹他在疾驰的马背上抬腕——砰!”

“一发子弹,一个在荒野肆虐多时的杀人魔落马,正好失去反击能力,可以拖回绞刑架上,化作正义的肥料。那准头和速度……即使在电光石火之间,他的手也稳如磐石。”

“唯一的问题是,这位先生不喜欢被人过度关注。我不确定他是否会乐意被人写进书里。”

“那就太遗憾了。”作家叹口气,第三次暗暗地审视过来,“不过,其实,我打听到了卡洛威几个老朋友的下落。但那些矿区、沼泽和匪帮巢穴……显然不是文化人该涉足的地方——”

“嗯哼,您像是想要替卡洛威铲除宿敌?”古斯恶趣味地沉吟道,“你要神话卡洛威,所以你就让所有能质疑‘左手快枪’威名的人通通闭嘴?真是文学史上最带劲的谋杀策划。”

作家脸色一僵,杯子在手中轻轻一下晃,几乎要泼出来。

“圣母玛利亚!我……我没有!不是那个意思!”他结结巴巴地辩解,声音因紧张而提高了八度,引来几位酒客好奇的目光。他立刻又压低声音,几乎到了气音:

“先生,您怎么会这么想?我只是需要有……有个能够自保的人,从那些老混蛋嘴里撬出卡洛威的英勇往事!仅此而已!”

古斯挑了挑眉,决定不拆穿他。他轻松地靠回椅背,把玩着酒杯:“好吧,放松点,作家。如果只是帮你采访,也许我可以问问我那朋友的意思……”

“不过,我得问一句,莱文先生,这种写传记的买卖,真有那么挣钱吗?”

作家的神情一下子复杂起来,眉宇间闪过点掩不住的骄傲,又像是想到什么,叹出口气。

“唔……这得看。”他抿了口酒,像是给自己壮胆,“要是故事够精彩,找对了人,运气再好点……在东部确实能卖出不少本。那边的绅士淑女们,就爱听这些疯狂传说,说不准他们坐在壁炉边,还真会为个枪手打湿眼眶。”

他自嘲地笑笑,嗓音低了些:“但说句实在话,这行当不轻松。光是路上的车马费、打点、请人喝酒、买消息……开头就得花一大笔。等真写完,印出来,是卖得畅快还是做了糊墙纸,全看上帝今天喝没喝痛快。”

“……东部。”古斯重复,感觉某种模糊的灵感正在脑海里晃荡。“听起来,东部的人,对荒野的故事很有兴趣。”

莱文点头,像是乐于讲点自己熟悉的事:“那当然了。那些出生起就没离开过砖石街道的家伙,那些拖着拖鞋在公园晃荡的东部佬,他们对这头的一切充满幻想,就像孩童攥着玻璃珠说那是波斯宝石。”

“他们觉得西部这头是最后的冒险之地,是自由人的天堂,脑子里装着广阔天荒、枪声四起,还有篝火边跳舞的印第安人……一边嚷嚷说牛仔没教养、赏金猎人像野狗一样没人味儿,转头就幻想自己也能叼根雪茄,骑马越过山脊,还得配个血红的日落。”

他抿了口威士忌,脸上带点狡黠:“不过呢,他们要真来了,哪怕就到这瓦伦丁郊外,日头没落就得哭爹喊娘——找不到路,罐头难吃,不会搭帐篷,睡不惯地铺。但他们爱读这玩意,爱得不行。”

“啊,酒神在上,我又开始胡侃了……说正经的,普莱尔先生,你觉得你那位朋友,当真会考虑我的提议吗?”

“可能吧,他有一大家子要养。”古斯哼出个短促的笑,“他干的活比谁都多,本事也不差,可就是永远周转不开。”

“他有个养父。那老狐狸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才捡到我这朋友,勉强把他拉扯大,然后就开始伸手要钱,说什么给他们家族积蓄,要一块儿买片好地,一大家子一起住。”

“我那傻朋友真就信了这套,每赚一块钱,还真给那老家伙上缴五毛。那老东西呢,就死死攥着那些钱。地倒是看了好些块,却永远差那么‘一点点’。”

“现在说的是要去海外买,但照我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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