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除了文才,口才也很了得,游说各族学生,跟他一起选修中文,硬逼着校方,开设了中文课,很有‘带头大哥’的魅力。
这期间,他在校内、校外,主办了不少文艺活动。
并于校际辩论大赛中,以初二之龄,陆续战胜了高一、高二、高三的对手。
被他打败的学长、学姐们,都很佩服他。
抢着拉拢他,加盟自己创办的月刊。
他的年岁越长,参加的社会活动越多,对马来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认知越深,想要回到祖国大陆的念头,就越发强烈。
当时,马来和大陆没有建交。
想要回祖国,只能先到台湾。
于是,他跟女友廖骞骞一起,考入了台大中文系。
在台湾,用秦庚的话来说,他们结社的活动,远多于求学。
这个社团的名字,叫华夏诗社。
创社宗旨,也搞的特别宏大,听起来豪情万丈——
复兴中华文化,振扬民族精神。
实际上,日常的运营模式,就跟个帮会差不多。
诗社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半工半读,习文习武。
打工赚来的钱,自己留一半,另一半上交给‘大嫂’廖骞骞,统一管理;廖骞骞自己也在写小品、杂文、现代诗,努力赚取稿费,维持诗社的开销,而她的诗,写的比翁在鼎还要好。
翁在鼎对她的感情,始于颜值。
多年后,忆起两人在绿林社活动中的初遇,依然会郑重写下,‘于千万人中,看了她那么一眼,我就被电到了……’
再后来,见识了她的诗作,沦陷于她的才华。
她成了他的灵感缪斯,两个人交往期
间,他的创作激情四溢,发表了一部又一部的言情小说,赚得的稿费,比诗社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多。
一帮小弟们,都说他是侠骨柔情。
不管赚了多少,他都发扬‘大哥’风范,毫不藏私,全数上交。
诗社的经费,一部分用作创办《华夏诗刊》,定期举办主题诗会,并将诗作结集出版;一部分用来组织成员们娱乐休闲,游山玩水;一部分用于拳馆的租用,械斗武器的购买,以及路见不平,拔拳相助后,内伤、外伤的治疗;一部分用于接济穷苦人家。
比一般的帮会,要‘善’一些,也要‘雅’一些。
在翁在鼎的带领下,内部爱国氛围浓厚,时常聚在一处,围看未曾谋面的,祖国大陆的风光录影带,看遍了塞北、江南、长江、黄河、昆仑、峨眉、武当、少林,并有感而发,创作了不少豪迈诗篇,集结成了几册《山河气势录》,出版发行。
引起了港台两地,不少文化名人的关注。
随之,诗社的规模与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成员多达四百余人。
这也为诗社的解散,埋下了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