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的腿细而白,没有任何的修饰,光滑干净,唯一的缺憾是膝盖上有一道浅浅的疤痕。
那道疤倘若放在一个男生身上,可能就没什么了,可偏偏是在叶蓁身上,她白的离谱,伤口也就显眼。
不知道划伤的时候流了多少血。
但这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陈清濯深吸了一口气,冷声道,“叶蓁。”
“干嘛呀?”叶蓁正解着外卖袋上系死的结,不太开心地说,“陈清濯!你每次喊我名字都那么凶,凶死了,像要吃了我一样!”
“……”
他语气淡淡,却带着锋利劲儿,“你知道什么叫男女有别吗?”
“在一个独居男生家里留宿也就算了,让你走你不走,穿成这样在我家,你有没有点安全意识?”
真不怕他欺负她是吧。
叶蓁解打包袋的动作一顿。后知后觉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我又不知道你中午会回来。”
就算知道了能怎么样,他都把不喜欢她摆在明面上了,他还能对她怎么样吗?
衬衫风也算是时下流行的一种穿衣风格,很多女孩子出门都喜欢这么穿,长衬衫搭牛仔短裤。
“我不回来你就能这样了是吗?”陈清濯冷笑,“这是我家,谁允许你不经同意开我的衣柜,穿我的衬衫的?”
叶蓁垂着脑袋不说话。
那模样像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
就会装可怜。
他吃这一套吗?
陈清濯冷眼看她一会儿,把她较劲儿似的饭打开给她弄好,“吃饭,吃完回你自己家。”
“哦。”叶蓁低眉顺眼地吃饭。
吃了没两口,小声嘟囔,“我不喜欢吃胡萝卜。”
陈清濯自己都没吃饭,买的时候压根没注意做饭师傅往里放了什么,再说,她喜不喜欢跟他有关系吗?
况且这份饭本身是给他自己买的,回来就是看看赖在他家的某个无赖走了没有。
叶蓁却是个嘴挑的性子,把饭往前推了推,不吃了。
“我记得张姨说过,你也不爱吃胡萝卜。”
陈清濯当没听见,“不吃现在就去换衣服,回你自己家。”
叶蓁只好又勉强扒拉了两口。
胡萝丁切的实在是太碎了,挑都很麻烦,她实在是很讨厌那股奇怪的味道,要甜不甜的,难以下咽的表情令人难以当作看不见。
像是有人逼她吃毒药似的。
陈清濯自认是个很能克制脾气,情绪管理的很好的人。
从小到大他都懂事,至少表面看是这样。
其实早几年他也不是没叛逆过。
那段时间是张静茹很忙的时候,没时间管他,他混过一段日子,只是没有人知道,后来也觉得没意思,于是收了心,跟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切断了联系。
慢慢地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所以连周放都觉得他是个只会坐在教室里刷题的好学生,不会打架,所有同学都认为他清冷温和,没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