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霜见:“我请问呢……”
卫昭:“……唉。”
大婶:“你们买票子没,没票不准进的。”
她花了十个铜板,买了两张票,排队进到沈宅,一路有专人讲解,大多是胡编乱造的故事。
什么首辅大人家境贫寒,寄人篱下不受喜爱,大雪天在雪地看书;首辅大人勤俭节约,发高烧都不忘举着手指头让人掐掉灯草;首辅大人小时口吃,往嘴里塞满石子练習说话。
方霜见听得满头黑线,趁别人没注意,拉着卫昭就往别處跑。
沈宅被用来给政府谋利创造收入,里里外外都重新修缮了番,一点从前的痕迹没留下。
方霜见:“看样子,是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了。”
“这样,我们分头行动,速战速决,一个时辰后在门口的石狮子那儿汇合。”
她推卫昭:“叔叔,快去吧。”
卫昭眉心舒展,眉梢也垂下去。
他難得流露出这种神色。
方霜见:“快去,别给臉不要脸。”
她孤身去了后院,走到后院,呆愣在原地。
若即若离的花香飘荡在她身边,她心里泛起惡寒,两只眼睛死死盯住不远處的花林。
这里,也有玉蘭花。
甚至,开得比首辅府的还旺盛。
她第一次从洁白如雪的花中窥见妖冶。
绮丽到极致就是妖冶,芬芳到极致,就令人作呕。香味不像臭味那么有攻击性,它是润物无声的,等到发觉早已被其浸淫。
方霜见翻过围栏,步入玉蘭花林,一手捂唇,一手拨开眼前横斜的树枝,踩在湿润的泥土,艰難往深处走。
踩到一处凸起。
她低下头。
是一根指骨。
看起来年份很古早,表面已然风化,森森白骨透着淡淡烟青,满是土腥味。
她捂唇,用手帕将指骨包住,放进腰间荷包。
来之前就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发现指骨时,她没什么情绪。
她知道,沈知聿什么都做得出来。她很期待知晓他究竟做了什么,下贱人做下贱事,越惡劣越好,如此她就有一条肆意妄为穷凶极恶的狗。
狗咬了人,再怪也只能怪她没牵好绳,与她何幹?
回到府,她直接将那截指骨摆到他面前。
“知聿
,猜猜这是什么?”
沈知聿放下书册,愣住。
方霜见其实不擅长套话,面对沈知聿也懒得拐弯抹角,索性直接问他,总能问出什么。
明眼人一看就知那根指骨是人的骨头,首辅故居里出现这种东西,说明沈宅曾死了人。
对啊,他的义兄沈大呢……沈大的家人呢?宅子明明是乡绅的遗产,却被标上“首辅故居”的名号。
还有那诡异、无处不在的玉兰花林,什么季节都开得那般鲜艳、旺盛。沈宅埋了尸体,是否就能说明首辅府邸也有尸体……她不敢细想。
“骨头。”他垂眸,仔细端详桌上的骨头,“看样子,是指骨。”
“是人指骨吗?”
她笑:“嗯。”
“很好看。”他拿起书册,繼续看书,面色如常。
连一丝犹豫、一刹皱眉都没有。
“你不意外么?”
“还好吧……苗疆人有囤积人指骨的習惯,夫人是从苗疆人那儿买的吗?”
“不是哦,”她摇头,发髻上的步摇也随之晃动,珊珊作响,“是捡的。”
“在首辅故居捡的。”
“……首辅故居?”
“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啊,夫君忘了么?”
“你忘记你的那位义兄了么?你以前不是寄住在他家。”
她双手托腮,饶有兴致盯着桌对面的男人。
“夫人去那儿了?”他放下书,温柔一笑,“夫人在意我的过往,我好生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