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点下巴,模样痴傻。
她抬手一巴掌扇到他面庞,如此猝不及防,他被打得偏头,頰上小痣黑到诡异,与漆黑的眼眸搭配在一塊,让人泛起一阵惡寒。
他就这样幽幽地看着她。
她合上唇,收回手。
“……”
男人像是透过她这副躯壳,凝望另外一人。
或者说,他在凝望她。
为什么要凝望她?
她受不了,转身出了密室。
晚上下起大雨,雷声阵阵。
方霜见窝在床上,一伸手床边没有人,有点失落。
他为什么那样看自己。
为什么。
越想越烦,幹脆起床披了件外衫,穿过长廊走进密室。
地板上有血,好多的血,从角落一直延伸到门口。
男人衣袖上全是血。
“沈知聿。”
“沈知聿!”
她冲到他面前,蹲下身子去摸他,摸到手臂上的一道道疤痕。
“你做什么了?!”
他额上满是汗水,嗫嚅道:“霜见……没事了,没事了……啰。”他原先都是这样做的。
自从那一年后,这病症便永久性地赖在他身上,他不后悔。
为了见到她,他什么都做得出来,献出生命也可以。
“你脑残吧!”她忙捂住他臂上伤口,不让鲜血流出。
她怕他死,他死了自己该怎么办,他死了自己就回不去了。
她不想他死。
“霜见,”他说,“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他声音沙哑:“不是文遠侯府的千金方霏,就是你。”
自始至终,都是她。
可惜,命运总对他开玩笑。
明明想要相愛,却将对方越推越遠。
或许是因为他做了太多孽。
又或许……他们本就不應该相爱。
“我?”
她怔住。
喜欢她?
喜欢的是她?
不是富家小姐的她?
她快要忘记自己是谁了,在这里也没有人在乎她究竟是谁。
她是方霜见啊,那个小镇姑娘方霜见,那个野心勃勃充满希望的方霜见。
她甚至都不在乎她是谁,她只要财富,其余一切都可以失去包括自我。
她哂笑:“你喜欢我?”
多有趣,竟然会有人喜欢她的真面目。
那个贪慕虚荣,惡毒,无知的她。
他分明要恨她,要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却无药可救地爱上她。
好糟糕的爱,好可笑的人。
她信了。
方霜见没有把沈知聿放出来,只是看他的次数變得比原先多,也不怎么打骂他。
她打他,他只会一遍遍说爱她,毫无反抗。
沈知聿说,他们很早之前就见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