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莎哼了一声,将身子完全靠上玻璃矮墙。她歪过头,用一种介于满意和不满足之间的表情审视他。
“我想说我还没有听够,可那毕竟是你,坏脾气和糟糕的态度就是你个人魅力的一部分,所以我会就这么算了。”
凯莎说,扯着嘴角、露出得意洋洋的小小笑容,“那你现在想和我做朋友啦。我们是什么,有时候会接吻的朋友?每天晚上躺同一张床?”
“我看不出这有何问题。”达米安平静地说道,因为不,他根本就不平静。
凯莎笑了一声,抬起眉毛、做出夸张的嘲笑表情。
“是哦?那你接下来是不是要说你永远不会爱上我,我最好也别爱上你?”
达米安不解的偏过脸。
“那是从哪来的想法?”
“小说,当然。我们现在正在进行一段经典的、言情小说男女主角即将因为某种不可抗力开始同居之前,必定会有的教科书式对话。其中一方会给另一方一些狗使理由,另一方出于不知何故没有拒绝,他们决定同居,并约法三章向彼此保证这中间不会存在爱情火花。就我个人所见,我们很接近这段描述了。”
达米安面不改色。他不想撒谎,却也不想这么快就让凯莎发现他的目的。
所以,他说:“闻所未闻。你知道我不看那些东西。”
“和我一起住的话,你总得看的,总有一天。”凯莎笑了起来,“我会在电影之夜安排由小说改编的翻拍剧,尤其是那些你最不欣赏的肥皂爱情剧。你就等着吧。”
“真正的战士从不畏惧任何挑战。”达米安干巴巴地回道。尽可能不对凯莎描述的前景怀抱过大的期望。
鬼才相信达米安只想做朋友。
凯莎有眼睛。她还有大脑。理智断线不等于智商跟着下线,她能看得出来达米安想要她。
尽管这在此先前几乎是迹象全无再早个三小时,任何人告诉她、达米安想要她,凯莎都会当作对方疯了。天知道达米安真的想要她,可不是吗?事实证明糟糕的态度就是达米安性格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要嘛接受要不走人。
凯莎决定接受。
一部份是:达米安这次确实拿出了不小的诚意。而她就是这么样一个混蛋,喜欢看达米安恳求她、在她面前卑躬屈膝。这好爽。
另一部份是:凯莎想知道达米安有多想要她。想要和非要不可是不同的。就好比说,她想要提姆,可她也不至于非要提姆不可。她好奇达米安究竟有多想要她,尽管随心所欲地指责她是不负责任又渣的受虐狂。
最后,最大的一部分是:凯莎意识到她也想要达米安。相较之下,提姆的一举一动突然就不再让她心碎了。突然她就不在乎提姆是把她当对象或者把她当妹妹,她不在乎提姆怎么想她、爱不爱她。
这可能是移情,可能只是分散注意力,也可能是她内心深处真正的期望混杂着怨念一起被达米安瞎撩一通的行为唤醒。
她想要达米安,同时也想把达米安亲手撕碎。她想和达米安相爱,更想让达米安嫉妒得无以复加。她想为达米安包扎伤口、想在夜里拥抱他,而她还想让达米安心痛心碎,让他前一秒在地狱后一秒又在天堂。
如果她想这么做,又有谁能责怪她?她的意思是,考虑到达米安对她说过的所有话、和做过的所有事,最终导致她走向极端之路,那不也是刚巧的嘛。
她既想对达米安进行一次甜蜜的复仇,又想把他永远留在身边,让他永远都只能爱着她、看着她。
就算达米安是个态度又差又爱讲气话的混蛋,那也是她的混蛋。
毕竟她是斯莱德的女儿;凯莎想。她当然有能力驯服一只前刺客王子、和刺客联盟的准继承人。
就走着瞧吧。
第66章
达米安拿起手机,对准凯莎整理衣柜的背影,悄悄拍下一张照。
现在是下午六点,凯莎正在将她的洋装一一挂上衣架,整齐地排进达米安的步入式衣柜内。
下个阶段是换被单,放上新枕头。
他们正在营造两人同居多时的假象,以欺骗普罗大众、包括他们自己。
事先声明:
达米安可从没想过事情能进行得如此之好。凯莎就这么顺从地搬进他的卧房,以至于他现在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
瞧,这不是他主动发起的攻击,而这就是个未经大脑思考的荒谬计划。他怎么能料到凯莎会照着他的话去做?有点可疑,是的。
可达米安太快乐了,无法深入思考。
“你是要继续站在那儿看,还是要过来帮忙?”凯莎背对着他,发出不甚满意的抱怨。“从刚才开始就只有我一个人在整理。你把我当成什么,你的战利品妻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