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我早早学会了在战斗时将手脚变成猫爪。
手指变长,指甲猛得变长、变锋利、变硬……然后我就能将拇指以外的四个指头“嵌进”敌人的脖子中。
于是我的目标通常死于窒息动脉血和静脉血流入气管的那种,窒息。
摊开双手,低头。
我下意识以为自己手掌上应该有肉垫来着,我的肉垫是灰色的,英短蓝猫的那种。
毕竟猫的肉垫颜色是和毛色相对应的,而我在变成猫的时候总是变成黑猫。
“所以,没血啊。”
我以前的战斗方式很利落、灵敏,但是坏处是每次任务结束手上都会染满血。
粘在手上、干掉的血黏糊糊的。
186
“利爪,还有吗?”
“没有我就回去了。”
抬头看向理查德琥珀半的金色双眸,我这样说道。
说真的,我没有杀人的爱好。
虽然也谈不上厌恶,但是,就,工作吧。
其实把杀人当工作也挺扭曲的就是了……
不过我不会辩解说我从来不杀老弱病残和无辜者,虽然我确实不杀这样的人,我挑选任务一向谨慎或者说挑剔。
但杀人就是杀人。
会杀死一个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想杀了他。
——所以在和夜枭的谈话后,利爪邀请我来帮他处理哥谭市这算时间野心勃勃的犯罪分子和阴谋家,我就同意了。
这和我以前作为雇佣兵出任务没有任何区别,杀的都是我道德底线上的家伙。
报酬则是利爪的贴贴啊、点餐的晚饭啊,还有钱。
当然,我杀人自然只是因为我必须得这样活下来,我只能这样活下来。
毕竟我母亲是个超级反派,虽然她大部分时间都对我很包容,但是我能选择的未来方向却一向很狭窄。
她是不准我去当个普通群众的,尤其是遇见超级反派们时生死会不由自己的那种。
她甚至没想起来送我去上学,她只是会教我读书。
完全社交废,也没有一点正常生活的经历。
所以我在成年,在18岁人类成年的那年——反正当时我还以为自己是人类来着,在她允许的范围内挑了个最灵活的工作。
而虽然我这样做是在钻空子,但不出我所料,母亲同意了。
毕竟她是个反派,她不允许自己唯一的后代弱小或者善良。
但她不是小丑那样的变态,好吧,她也变态但是不是这方面的,但总之她不会做出逼着我杀人或者杀死自己从小养大的动物这种事情。
然后我就一直这样生活……
只有还有钱就所在家里和猫猫还有其他非人类待着,上网,网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