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表妹丁瑶,”唐诺说,“瑶瑶现在是《敬州日报》的记者,主要报道与罪案相关的资讯。这位是莫柠,目前是一位有执照的私家侦探。”唐诺突然鼻头一皱,“你受什么刺激了吗?穿的什么鬼呀?”唐诺毫不掩饰地打个冷颤,“你魔怔了,还是中邪了?”
莫柠挠挠太阳穴,正思量着怎么暗示唐诺,唐诺正巧就遇到了一个熟人,可丁瑶并不喜欢那个人,于是他就把丁瑶交给了莫柠。
“想法不错。”丁瑶看着莫柠,赞赏地说。
“可惜还是逃不过你的慧眼。”莫柠苦笑,“为什么呢?”
“嗯哼!”丁瑶嫣然一笑,美得令人目眩神迷,“或许是因为我们有相同的困扰吧!”
莫柠诧异地瞪大眼睛,如梦似幻的回眸足以勾魂,说:“难道你不是乐在其中吗?”
“嗯,因为我姐姐还没出阁呢!”
莫柠了然,顺手从正巧路过的侍应托起的酒盘中取了两杯香槟,递了一杯给丁瑶,举杯说:“致姐姐——?”
“致姐姐。”丁瑶欣然与她碰了杯。
人群在两人之间穿梭,总是免不了碰撞,影响了两人愉快的交流。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宴会大厅内有几个阳台,都是鲜有人出入的去处,莫柠指着这么个去处问。丁瑶笑着点点头,于是莫柠把丁瑶护在身后,两人一起穿过人潮,费了好些劲,眼看就要到达目的地了。
“二姐——”一把银铃般清脆的声音在两人耳边响起。
用不着见到人,丁瑶脸色先黑了黑,接着又勉强挤出一副假笑才转过身去,说:“三妹。”
“二姐,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杨征杨少爷。杨征,这是我二姐。”
“瑶小姐,你好。”
“你好。”丁瑶保持“职业假笑”,说:“三妹,这位是莫柠莫少爷;莫少爷,这是我三妹丁淼。”
“三小姐,你好。”莫柠伸向丁淼的手遭到无视,杨征热切地补上了位,握住莫柠的手。
“莫少爷,幸会,久仰大名。”
“幸会幸会。”
丁淼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傲慢地抬抬头,说:“杨征,我们走吧!”丁淼最后扫了莫柠一眼,嫌弃地撇撇嘴。
丁淼相较于丁瑶,是属于相对平庸的那种类型,长相中规中矩,身高也是中等,是扎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出来的那种类型。
莫柠不太服气地瞥了杨征一眼,杨征和丁淼是同一种类型的人,长相、身高都属于最普通、最不起眼的那一类;莫柠窃以为,即便自己的衣品糟糕透顶,但也不比杨征逊色多少。莫柠的自尊受到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践踏。
“姐妹真是糟透了。”丁瑶手扶栏杆,倾身向前,“丁淼刚才失礼了,我替她向你道歉。”
“没关系,至少说明我的计划成功了。而且我还挺羡慕你的。我们家只有我一个孩子,长辈们确实很疼爱我,可我从小就是孤单一人,很羡慕你们有兄弟姐妹作伴。”
丁瑶活泼地翻了个白眼,说:“甜蜜的困扰?”
“二妹。”
丁瑶身躯一颤,笑容依旧勉强却有了刚才所没有的甜蜜,转身说:“姐。”丁瑶向莫柠投去无奈的一眼,“莫少爷,这是我长姐丁敏。姐,这是莫柠莫少爷。”
丁敏看向莫柠,原本欣喜的笑容一瞬间凝固住了,整个人都愣了一愣。倾国倾城一词用于丁敏毫不夸张,气质典雅,明艳照人,莫柠甚至有点后悔了。
“敏小姐,幸会。”莫柠缓缓伸出手来,露出和煦的笑容,希望可以消除这身装扮给对方带来的不悦。
“幸会幸会。”丁敏惊恐地伸出手,她的双手如此冰冷,就像莫柠是个可怕的怪物。
丁敏吓得完全忘了自己的男伴,于是这位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男人只能厚着脸皮自我介绍,说:“我是顾可期,幸会,瑶小姐、莫少爷。”
“幸会幸会。”莫柠和丁瑶连声说,并一一与之握手。
惊慌的丁敏和顾可期很快就告辞了,看到他们仓皇的背影,丁瑶忍俊不禁,莫柠也不由得捧腹。
“今天是我拖累了你。”莫柠难掩笑意。
“简直没有比今天更令人开心的宴会了。”丁瑶笑着说,“对了,你什么时候开始做私家侦探的?”
“我做了两个月而已,”莫柠耸耸肩,“还没办过案子呢!”
“嗯,我也没有登过报道,”丁瑶举杯,“致同病相怜——”
“致同病相怜。”
作者有话说:
致各位读者们:
这是椰萝发的第一篇文嗷~
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多多支持~
快来跟莫柠侦探一起破案吧~
最后后,有兴趣的朋友们给个小小的收藏吧~笔芯哇~
xx年9月9日,案发第一天
唐诺不论是身为表哥,还是身为朋友,都是无可指摘的。因此,当他接到一桩人命案子的时候,他几乎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莫柠和丁瑶。案子发生在午餐会的三天后。
莫柠穿的白色硬领衬衫,质地精良细腻;外搭黑色马甲,黑色西装挂在手臂上;西裤上没有半丝褶皱;黑色漆皮鞋油光锃亮。而她正身处一条破落的巷道里,两侧外墙的石灰面斑驳错漏,两相呼应之下,效果愈发醒目。
没多久,丁瑶也赶到现场,有点气喘。她穿着一条轻松的丝质衬衫,衬衫别在宽松的棕色高腰裤上,虽然掩盖住了她曼妙的身姿,但至少看起来是舒服的,与现场环境相对契合。
“事先说明,凶手行凶手法残暴,场面血腥,你们做好心理准备,”唐诺说,“受害者是一名女性,头部被人砸得稀烂;报案人是一名环卫工人,吓得不轻,没有可疑情况,已经放他回家了。受害者身上没有任何值钱的物件,也没能够证明身份的信息,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最大。法医正在勘验尸体,从现场环境来看,这里应该是抛尸现场,如果作为第一案发现场,这里未免太干净了些。我们过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