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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来了,那本日记是我自己藏到了姐姐房间。
姐姐的原日记通篇都是对我的辱骂和对郑旭的执着。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短暂的恢复记忆后我照着姐姐的日记。
一笔一笔抄出了这本从未出现我名字的伪造日记。
郑旭靠在椅子上不见慌张的模样。
见我神色恍然的模样就知道我什么都想起来了。
“你终于想起来了,这些年我替你隐藏的真心不容易。”
“谁知道你突然发疯非要抄写一本日记,还得我费劲心机去找。”
我也无从得知当时抄下那本日记时候的我是何心情。
或许是良心不安,想露出些破绽让别人发现。
或许是想借机栽赃郑旭,撇清自己。
“郑旭。。。。。。我想好了我要去自首。”
“喂你疯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没有人发现!”
“何莺!你个疯子松开我!不准去自首!”
我不管郑旭的大喊大叫,找出姐姐真正的日记本,孤身一人前往警局自首。
由于案件时间已经过久,加上自首态度良好,又是过失杀人。
我被判处了十年的有期徒刑。
郑旭也因为包庇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其间爸妈痛哭的来找过我,他们愿意签下谅解书,为我减轻刑法。
他们实在不愿到了晚年又失去一个女儿。
我拒绝了。
好在我这些年努力工作的积蓄足够父母安度晚年的。
我愧对于我的父母,疼爱我的姐姐。。。。。。。
之后的余生我便在监牢里为我的过错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