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指伸进去在最深处一抠,又抠出一粒仙枣。
一数,正好九粒。
现在全了,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
尽兴之后三个人携款而去,一路上有说有笑,分享着当主人时性交的快乐。
现在村里婆姨厉害得很,怎么肏屄要听人家的,她们说肚躺就要肚躺:他们说狗趴只能狗趴:让你舔你不敢不舔,让你嘬你就必须去嘬:男人说话不算数,只当是听屁响。
当然他们毕竟太嫩了。
高兴之际竟然忘了天南市大街到处都是摄像头,只要那个老头一报案,警察甚至可以根据一个个相连接的摄像机撵着他们走,他们一个都跑不了。
此时他们的正确的逃跑方法应该是走没有摄像头的小路,并且换衣服,分散行动,坐一段车以后才可以绕道回家。
这是因为现在的摄像头的分辨率还不高,不在一起活动后很难辨认。
回到工棚后还应该将作案时穿的衣服和鞋都远远的扔掉,即便是新鞋也不能可惜。
已经抢了20万了(即使没有抢到钱也必须这样做)此时此刻千万不能吝啬抠门。
姐夫审得这个情况后立即带着疑犯前往作案地点检查。
因为破获这种案件是立功受奖的绝好机会,但是如果交给刑侦队,功劳大部分都是人家的了。
他就要在小小户籍警的位子上继续蹲下去,甚至一辈子。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与企盼的不一样,当姐夫一行来到开发区别墅院的那个地方的时候,发现里面杂草丛生,好像没有人居住。
问警卫才知道那栋房子根本没有卖出去,也就根本没有使用过,找到小区管理部门也说没有这么回事!
姐夫说那就看看你们的监视录像吧。
人家又说没有。
姐夫说不是强制性安装监视录像吗?
坏了。这荒郊野岭的没人检查,不达标也没关系。再说了现在还没有住几个人,监视什么?开销那么大,不考虑成本么?
不但小区的录像没有了,就连相邻街道上的监视录像也都没有了。
大黄等人抢得的赃款已经送回乡下盖房,所有的线索全部被掐断。
只几分钟,原来的光明似锦的前景一下全没有了。
那现在最大的可能就剩下两种结果:一个是以大黄为首的盗窃团伙说谎:再一个是“老头”是个大贪官,丢了20万他也认了,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掩盖了,而且他可以动用权利消除痕迹。
但是仔细一想又都不对。
大黄他们三个人是分开审的,根本没有串供的机会,但是他们的供词出入不大,基本上是一致的。
(有的惯犯会事先串供,规定好一旦被抓应该怎么说,但是大黄团伙不像)或者“老头”真的是贪官?
可是能够把一个新建小区的作业随意改动一定不是个小人物,那么市里这几个头头脑脑最喜欢的就是在电视里抛头露面(就这么几个人,不是这会议就是那会议,天天在本市新闻里晃来晃去烦死人了!大黄他们三个人那天与老头有近半个小时的接触,看到能认不出来吗?
左想右想没有结果,大黄他们没有案底,拘留时间不能太长,只好上交市刑警队处理。
按说这伙人认罪态度这么好(包括小刚,小聪明等强奸案犯)总应该查出点成果才对:但是凡是大黄他们交待的都查不出实据:现在审案都按无罪推断,逻辑上讲得通,但是没有物证还是不行。
最后小刚算是组织卖淫,情节较轻,三年:小聪明强奸未遂,两年:大黄定了个嫖娼,刑拘七天(审讯用的)罚款两百:其他人都无罪释放了。
最冤枉的是杨翠云,被如此侮辱不说,因为收了人家两千块钱给爹治病,结果给定了个卖淫罪,要送去劳教。
这事情可咋办?
更伤心的是一个打工妹怎么能和公检法对抗?
走投无路。
幸亏有好心人告诉她:“上诉,上访,上吊都没有用:有人很多年了都没有结果。你最好找市妇联试试。”
妇联一听就炸了。
妇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