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慶平一直等著林染打電話,可眼瞅著到年二十九了,林染還是沒打過來,他火氣騰地上來了,再次去養老院找林染。
林染剛處理完一件小事,見他又來了,不耐煩的說道:“你如果證據確鑿,那你就上法院起訴,不用特意過來通知我。”
“我覺得咱們應該和平解決。”
“我沒管你借過錢,你覺得我會傻呼呼的給你嗎?你有本事就去起訴,法院一定會受理,剩下的就聽天由命吧。”
?林染也想好了,只要石慶平敢起訴,他就報警,由警方介入,控告石慶平詐騙。
“證據都在這裡擺著,你不給不行。”
“你起訴去唄,跟我磨嘰啥呀?”林染緊盯著石慶平的雙眼:“其實你是怎麼得到這個的,你和我心裡都清楚,這年頭想得便宜錢,根本不可能。”
“好,你等著吧。”石慶平走了。
林染攤了攤手,該幹嘛幹嘛。
石慶平坐回車裡抽了一根菸,又看了一眼欠條,他撥打了一位律師的電話:“我手裡有欠條,還有他的簽字手印,起訴的話穩贏嗎?”.b.
“當初借錢時是轉賬嗎?”
“是的。”
“轉賬記錄你得有,你得證明你這錢真的借給了他,這樣才能穩贏。”律師說道。
“這麼麻煩?”
“不麻煩啊?”律師接著說道:“你們借錢難道不留證據嗎?先你用網銀轉賬,平臺會給你留有憑證,哪怕你上銀行取錢,也得有那張票子。”
“你不是說過,光憑這個欠條就能成為事實證明嗎?”
“但你要想打贏官司,就得證明這錢你真的借給了人家,否則的話人家拿這個反咬你一口,對你很不利的。”律師解釋道。
“行,我知道了。”石慶平結束通話了電話。
石慶平坐在車裡深吸幾口氣,看著手中的欠條,思緒回到了二十多年前,當時他去冰哥家喝酒,正好看到了林染。
他有意想與林染交好,未想林染已經喝多,根本不給他機會。
幾瓶酒下肚,石慶平突然起了一個不該有的念頭,趁著冰哥和林染喝多睡覺,他翻林染的包,恰巧從裡面找出一張帶有他簽名的白紙,然後就拿起林染的手,按了一個指紋在名字上。
他拿著這張紙回了家,正猶豫著該填多少時,家裡突然有事兒,只能暫時擱淺,結果一等就是這麼多年。
他其實已經將欠條的事給忘了,但家裡出了大事兒急需用錢,他只能用這個方法尋思坑林染一筆。
嗡嗡——石慶平的手機響了,他不耐煩地接了:“喂,我在t市。”
“錢準備好沒?”電話那頭是位女子。
“我上哪準備去?”石慶平咬牙切齒的說道:“我想盡了辦法,什麼招數都用了,真的是弄不來錢。”
“那你母親的事怎麼辦?”
“我再想想辦法。”石慶平結束通話了電話,他轉頭望向了養老院,他能拿得出手的,只有這一張假欠條了。
但是轉賬記錄根本不可能有,這可怎麼辦?
石慶平想到了造假,給一位在銀行工作的朋友打電話:“喂,我想問一下,能不能整一個假的轉賬?”
“當然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