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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作者想跟讀者們說的話 (1 / 2)

這本書已經完結了,謝謝大家的支援。

我本來是沒打算寫小說的,但是那時候吧。

嘖,唉,那時候跟初中畢業後五年沒見的同學聚會在燒烤店。

我沒成想他套路我,因為我不愛喝酒,他套路我說不喝也行,玩真心話大冒險。

真心話讓我說是不是喜歡一個女同學。

這裡是存在誤會的,我上學的時候住我爸那。

我家樓下食雜店裡有一種巧克力味的棒棒糖,那個女同學很喜歡吃,所以經常讓我跑腿。

我當時心思也沒啥,下個樓順路而已。

結果我給她送糖的時候被碎嘴子的同學看到了,說我喜歡那個女同學天天送巧克力味的棒棒糖。

這下整的兩人尷尬,我就是個跑腿的,她只是讓我幫忙結果就這麼的有誤會了。

我說了我不喜歡她,我就是個跑腿的,再說不止她一個讓我跑腿。

我要是能腳踏四隻船,我……。

我能腳踏四隻船?

可是我沒想到他不信。

因為我跟他是小學,初中上的同一個班。他作文也不好老師讓我帶他,他就不服,一直懷恨在心。

後來聊著聊著,他讓我當作家,拿起我的手機直接下了助手。

我當時也沒多想,只是想誤會別傳下去,就答應了。

當時可以說是一點經驗沒有,但是又怕他嘴碎,無奈只能寫了。

結果我有粉絲的時候,他又不樂意了。

總覺得不爽,最後給別的同學看了我寫的小說,說寫個作文跑小說平臺,還把女主全收了,真是個紙性戀。

因為這事,我足足鬧心了倆月,寫吧,沒動力,不寫吧,還還已經有粉絲了。

那時候我天天把頭搭在桌子上,最後還是別的同學聽了女同學的解釋。

畢竟初中的時候,一個班,腳踏四隻船。

先不說丟不丟人,要是被現那可是全校丟人。

紛紛找我道歉,有的甚至拿了禮物。

我才有了寫下去的動力,最後又寫了一本只愛塗山容容的。

一邊寫,一邊練文筆,我真的太難了。

天天就睡十二個點,一日三餐。

旁白“這不是很正常嗎?,等等,睡十二個點,你要臉不!”

咳咳咳,抱歉,沒寫的太慘。

就這樣我走上了作家之路,這一路走來真的很累,不過看到自己日益增長的粉絲心裡還是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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